平潭检察院与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共建涉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

3月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与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共建涉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会签揭牌仪式在福建海洋检察保护智慧管理与法治教育基地举行。海岛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海峰,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桦出席仪式并共同为研究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现场。平潭检察院供图
检察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法治和现实意义。共建涉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是检察机关与科研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共筑载体平台的积极探索,也是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构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新体系、新格局的重要实践。
揭牌仪式上,张海峰、王桦分别向基地研究员颁发聘书,来自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的3名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和海岛中心的4名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专家被聘为涉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首批研究员。
王桦指出,涉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要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为原则,以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和涉海洋公益诉讼理论创新研究为目标,为实验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科研力量。
王桦强调,要加强理论研究和机制创新,在助力实验区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体系机制创新、实行开放开发战略等方面,提供更好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创新成果。要促进实践交流与成果转化,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相关重大、疑难、热点司法问题,加强互动交流,开展研究分析,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共同推动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健全协作机制和深化合作领域,进一步探索涉海洋公益诉讼领域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合作,共同谱写检研合作的新华章。
张海峰表示,共建涉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是在前期协作基础上,对双方合作内容和方式的进一步深入探索和创新。海岛中心将一如既往的为双方合作提供最大支持,希望共同继续秉持平潭“先行先试”的良好传统,在涉海洋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发挥各自优势,勇于创新,将涉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打造成为福建海洋资源和生态保护的一张名片,守护好平潭的“碧海银滩”。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福建海洋检察保护智慧管理与法治教育基地和福建省沿海七地市涉海洋公益诉讼协调指导中心大数据平台,并赴现场调研君山片区裕藩湾滨海沙滩修复项目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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