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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严打涉疫违法行为  5家药店被立案查处46家餐馆被责令整改

2022年03月19日13:10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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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3月19日电 (张萌)近期以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从细监管,紧盯“五小行业”,从严执法。截至目前,先后有5家药店因销售四类药品而未登记购药人信息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46家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未佩戴口罩而被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据悉,“五小行业”指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行业等。3月17日,执法人员在湖里区检查发现,4家药店未对购买四类药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而对46家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行为,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无独有偶,18日集美区一药店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也被立案查处。执法人员在收集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数据中发现,这家药店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等未落实每7天一次的核酸检测要求。同时,该药店“四类”(退热、止咳、抗菌素和抗病毒)药品留存处方不规范,存在瞒报、漏报“四类”药品购药信息问题,已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厦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正在核查药品信息。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各类公共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查“三码”(即扫场所码、验健康码、查行程码),严格落实测温、消杀、戴口罩、一米线和场所通风等防疫要求。同时,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药)时,应做好实时在线填报工作,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对有不如实提供信息或不配合提供信息的,一律不得销售“四类”药品;并禁止网络销售“四类”药品。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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