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书香致远勤学习 知行合一助履职

“青年干警当用心读出福州检察干警的气质形象,读出办案能力的综合体现,读出福州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在福州市检察院举办2022年第二期青年干警读书沙龙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分享了自己阅读《毛泽东的读书生活》的感悟,他认为读书应“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是为了勤于思考善于提升
从书架上选一本饶有兴趣的书籍,坐在藤椅上静静品读。提审前等待的碎片时间,午饭后的休闲时光办......福州市检察院大厅右侧的“阅读驿站”成了干警们最心仪的去处。
开放式“阅读驿站”设有讨论区、阅览区、休憩区,清新淡雅的阅读环境让干警们能开启高质量阅读模式;经典名著、社会科学、法学著作等300余册书籍分类摆放,门类众多的书籍让干警们“快速充电”开阔视野。
“案件繁杂难免心浮气躁,需要自我调节时,读书是最好的选择。”一位检察官在“阅读驿站”书架旁向记者推荐《杀死一只知更鸟》,人生三个不同阶段阅读这本书,每每都能从文字中获取温暖而强劲的力量,正是这份力量激励着自己为守护正义砥砺前行。
2022年4月,为提升检察干警能力素质,福州市检察院出台了《福州市检察机关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计划(2021-2025)》,鼓励青年干警通过读书来提高业务素养、提升检察智慧、厚植为民情怀。
而不少干警谈及办案之余重拾阅读后的感言,普遍认为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将碎片时间改为阅读后,从书本中汲取智慧,自身的改变“肉眼可见”,在处理事情时思考更周全、判断更精准、心态更冷静,身上那股儒雅之风,优雅之气又重新回来了。
今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通过举办新时代检察干警论坛、成立青年干警读书社、建设阅读驿站、开展读书沙龙等活动,进一步引导检察干警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让检察干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法治底蕴和涵养,为检察能动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精神力量。
学是为了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读而能行为之上,实践出真知,实践长真才。如何让干警更好地做好知行合一?《礼记》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盖须切磋相起明也。
比学赶超、以赛代训,做优刑事检察。4月15日,晋安区检察院举行首届刑事检察团队论辩赛。
比赛辩题选择贴近群众生活的鲜活案例,要求正反双方根据给定案例,准确理解和把握案情,紧扣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辩法析理,考验刑事检察团队能否做到有破有立,有理有据,攻防兼备。
12位参赛干警在立论环节简明清晰、思维交锋;在驳论环节立己驳他、妙语连珠;在自由辩论环节犀利巧妙,沉着应对;在结辩环节逻辑缜密,功底深厚。
“辩论之要在于,深挖辩题、展现厚学,做到立论明晰、驳论有力、辩论灵动、总结严谨。”该院检察长陈喆鼓励全院干警踊跃参与辩论赛等活动,更好地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办案实践。
创新集体学习新模式,夯实“内功”基础。4月14日,鼓楼区公检法同堂培训班(第一期)在鼓楼区检察院举行,公安民警、法官、检察官等2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该院组织青年检察业务骨干,分别就最高检出台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进行解读领学,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分享工作心得、法律监督工作阐释自己的思考,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与精度。
“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要搭建好检委会学习新平台,培养检察工作高质量人才,推动提升干警素质,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该院检察长江伟表示,这样的新学习模式既提供了展示青年干警综合素能的平台,又为委员们带来新的司法理念。
学是为了能动履职得道利民
“读书在得道利民”,超越一己私利,明大道、求利民。
“读书对于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明辨是非能力至关重要。”傅建飞认为,有了这方面能力,就能更好把握为民情怀,强化履职担当,保持求极致的精神韧劲。
2021年12月,小吴拽着厚厚一叠医院开具的费用清单,无措地坐在福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眼中黯淡无光。老父亲至今仍未恢复意识,医疗费用已花费40多万元,大部分费用只能靠借,后续仍面临巨额医药费,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
这个悲剧源于一场口角,2021年8月,小吴的父亲老吴与罗某等人相约饭后娱乐,途中却因琐事发生争吵,情绪激动的罗某与老吴发生肢体冲突,推搡间老吴后脑部着地受伤,经鉴定,属重伤二级。
今年初,小吴向福州市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承办检察官立即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了解其父一直靠打工维持生计,其母无工作,小吴自己刚毕业,收入微薄,尚有7岁小妹需照顾,而罗某仅给予小额赔偿3万元,债务都落在她肩上。
一个家庭因案致贫,家庭成员往往遭受经济与心理上的双重打击,埋下社会矛盾隐患。福州市检察院决定联合罗源县检察院对小吴开展司法救助,申请10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解决其部分家庭困难。
能动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情。今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发放救助金额53万余元。
群众之事无小事,小案件关系大民生。2021年10月,马尾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海洋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将案件公开听证会开到了渔村,让涉案人员从“非法捕捞者”转变成为“生态守护者”,给渔民上了一堂生动普法教育课。
2021年11月,“福州市网格化管理平台”APP上一条“一名未成年人过量饮用超市购买的高度白酒后酒精中毒死亡”的线索,引起闽侯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高度重视。一份“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为期60天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整治行动,共督促检查售酒市场主体118家次,签订《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制品承诺书》19份,推动酒类商家规范经营行为,有效保护辖区青少年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周雯 罗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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