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措施促進體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2020年07月13日08:04  來源:福建日報
 
原標題:為健康福建加把力

日前,記者從省體育局獲悉,為貫徹實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國國家戰略,努力推進健康福建建設,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全省體育社會組織建設,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關於促進體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體育需求為出發點,激發體育社會組織活力,增強體育社會組織自身吸引力、凝聚力、生存發展能力,發揮體育社會組織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新時代福建全民健身事業高質量發展的作用。主要包括加強黨的領導、優化登記程序、發揮體育總會職能、推進協會建設、壯大基層組織、推動融合發展、開展評估獎勵、推進購買服務、探索建立孵化基地、鼓勵舉辦賽事、加強人才培養、加大金融支持以及建立推進機制等13個方面。

在優化行政審批方面提出,“未達到登記條件的基層體育組織鼓勵在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備案登記”,“民政和體育部門要加強對章程的審查把關和成立后的管理服務,對已脫鉤的體育社會組織,要做到脫鉤不脫管”等,著力解決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壯大體育社會組織方面提出,“鼓勵和引導借助網絡平台開展健身活動的自發性健身群體,加入或成立相應的體育社會組織。探索將公共體育場館打造成扶持體育社會組織發展的孵化基地。獲得免費低收費開放補助資金的各級公共體育場館,應積極為同級體育協會提供辦公場所,並在租金上予以優惠,為體育社會組織免費提供建設發展、運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培訓和政策咨詢服務”,著力解決體育社會組織數量不夠多、發展起步難的問題。

豐富賽事活動方面提出,“由體育社會組織舉辦的省級及以上公益性賽事,承接賽事的大中型公共體育場館在收取場地使用費方面可給予50%的優惠。對影響力大的特色賽事和品牌賽事,各級財政予以適當支持,符合條件的納入省級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范圍”,著力解決體育社會組織作用發揮不足的問題。

自身建設方面提出,“研究制定有關體育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與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按評估等級對體育社會組織進行相應獎勵,並形成體育社會組織評估報告。要求各類體育協會增強自身吸引力、凝聚力、生存發展能力,建立健全自我管理機制,有明確的發展規劃,積極組建和推進所屬項目俱樂部建設,開展好運動項目的市場化推廣和消費群體培養,不斷提高自身造血功能。吸納社會上有影響、經濟上有實力、專業上有權威的人士擔任體育社會組織領導職務”,著力解決體育社會組織自身能力不強的問題。

促進融合發展方面提出,“各級體育總會要加強與同級各單項協會,行業、人群協會的日常交流、溝通。鼓勵各系統、各行業積極發展體育社會組織,探索與文化旅游、教育、衛生健康、養老等各類社會組織相融合。探索建立省、設區市、縣(市、區)三級健身健康促進協會,統籌開展體育健身指導、健康教育、健康素養培養、健康人才培訓等工作”,形成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著力解決發展活力不足、交流互促不夠的問題。(記者 肖榕)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