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檢察機關五起公益訴訟案件入選福建省典型案例

2020年07月31日17:41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新聞發布會現場。人民網 余杉芳攝
新聞發布會現場。人民網 余杉芳攝

人民網福州7月31日電(余杉芳)30日,福州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福州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情況。近年來,福州市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和省檢察院決策部署,將公益訴訟檢察與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並列為“四大檢察”統籌推進,緊盯損害公共利益突出問題,依法履職、狠抓辦案、維護公益,主要辦案指標位居全省檢察機關前列,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今年上半年,福州市檢察院在行政公益訴訟方面,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案件544件、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案件146件、國有財產保護領域案件102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案件12件,“等”外領域案件167件﹔在民事公益訴訟方面,發出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公告4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4件,發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公告37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5件,支持公益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1件。

此外,福州市、長樂區、閩侯縣檢察院分別辦理的五起公益訴訟案件,入選福建省十大生態保護領域和十大食藥安全領域典型案例。分別為:鼓樓區檢察院辦理的規范醫保卡使用案,獲評最高檢公益訴訟優秀檢察建議﹔閩侯縣檢察院辦理的食用油虛假非轉基因標識案,入選全國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長樂區檢察院辦理的漳港海鮮樓排污案,獲評全國檢察機關守護海洋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福清市檢察院辦理的食藥罪犯未納入失信黑名單案,獲評全國檢察公益訴訟優秀案例﹔連江縣檢察院辦理的漁業養殖污染案,獲評全省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典型案例。

據悉,公益訴訟是指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和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律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福州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市檢察機關將緊扣發展大局,加大辦案力度,著力推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新發展。

(責編:林東曉、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