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整治工作正在推進中,為糾正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健全行業誠信體系,有效遏制中介行業亂象,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執業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向房地產經紀機構重申了開展經營工作需注意的五個事項。
《通知》指出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嚴格遵守房源發布規定,接受委托時應查看房屋權屬証書、委托人的身份証明等有關材料,並現場勘察房屋狀況,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后,通過“廈門網上房地產”(http://fdc.zfj.xm.gov.cn/)生成房源信息編碼,方可對外發布房源信息(含網絡平台、報刊、微信、櫥窗、展板、海報、“帶看房屋”等發布方式)。對外發布房源時,應在發布載體上標明房源信息編碼(含二維碼)並向購房意向人告知房源信息編碼相關情況。展示房源圖片的,需通過“廈門房產之窗”直接生成帶有房源信息編碼的房源展示圖。
同時,房地產經紀機構應認真履行租賃備案主體責任。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通過“廈門房產之窗”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引導租賃雙方通過“廈門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系統”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此外,需嚴格執行經紀人員實名登記,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通過“廈門房產之窗”對從業人員進行實名登記,打印實名登記公示牌和胸卡,並及時更新人員變動情況﹔需全面落實機構門店信用公示,各機構門店應當在領到《經紀機構信用公示》后2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進行懸挂張貼。星級發生調整變動的,應當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到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領取更換公示牌,或通過機構賬號登錄“信用登記系統”自行打印公示牌更換﹔完善規范上牆信息公示內容,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上牆公示營業執照等九項內容。
市住房局表示,接下來將加大檢查處理力度,對違反規定的機構、個人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態度惡劣、屢教不改的機構和個人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並適時予以公開曝光。(廈門日報記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