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住房局近日印發《關於加強直管住宅公房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引人關注的是,意見中規定,承租直管住宅公房的低收入家庭可分期付租金。
具體內容是,承租人如果為有關部門認定的低保戶或低收入家庭,因家庭經濟困難欠繳的租金,公房管理單位可以與承租人協商簽訂分期繳交租金協議。
另外,為了提高公房住宅資源的利用率,《意見》對特殊情況下公房住宅資源配置方式進行明確。老城區老舊不成套單間空置直管住宅公房,因通道及配套問題無法正常配置利用的,公房管理單位將以商品房租金指導價為底價按公開競價原則,定向出租給本幢共同通道的相鄰住戶。(福建日報記者 陳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