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在全省首創涉訟困境未成年人救助機制
2021年07月14日08:43 | 來源:東南網

原標題:福州在全省首創涉訟困境未成年人救助機制
日前,福州中院與福州市民政局、福建省教育援助協會聯合出台《關於聯合開展涉訟“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民政+社會組織”三位一體的救助機制,對各類訴訟案件中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開展救助行動。
據介紹,該機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為根據,本著“特殊、優先、全面保護”的原則,救助內容和措施包括:(一)司法救助,全市兩級法院貫徹落實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立案、審理、執行等各個訴訟環節,對符合司法救助的涉訟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時予以國家司法救助。(二)社會救助,市縣兩級民政部門根據低保、特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政策和臨時救助等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人員或家庭納入政府保障范圍,發放生活補助金或臨時救助資金,並享受相關政策待遇。(三)補充救助,在司法救助、社會救助的基礎上,福建教育援助協會聯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力量,開展資金幫扶、關愛服務,實施補充救助。救助實施步驟為:在征求當事人或家庭同意的前提下,由市中院收集匯總兩級法院涉訟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移送市民政局和省教育援助協會進行調查核實、評估,經三方會商,明確救助方案並組織實施。
據悉,福州市法院、市民政局、省教育援助協會三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構建以法院司法救助和民政部門社會救助為主、以社會力量補充求助為輔的多元化、多層次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支持和救助體系,進一步增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構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防護網。(記者 林先昌 通訊員 劉茂元)
(責編:陳藍燕、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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