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公布一批食品安全違法典型案例
人民網廈門9月27日電 (張萌)本次福建疫情發生以來,廈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查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案件。繼公布一批涉疫違法典型案例之后,近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又公布了一批食品安全違法典型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案例一:食品貿易公司未按規定上傳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信息
9月13日,執法人員在海滄一食品貿易公司檢查發現,現場有兩款原產國為新西蘭、生產日期為2020年12月份的進口冷凍食品(乳酪、干酪),該公司卻無法提供相應的入廈通行碼及上市憑証,也未按規定上傳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信息,涉嫌違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9月14日,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案例二:進出口公司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9月15日,廈門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對一進出口公司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將其批發經營的某款牛仔骨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等信息錄入至廈門市“入市必登”平台,且未建立電子台賬,涉嫌違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執法人員隨即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案例三:餐飲公司銷售無合法來源進口啤酒
9月15日晚,廈門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在湖裡區金邊路一餐飲公司檢查發現,該經營場所內擺放兩款外包裝為英文標簽的啤酒,卻無國內進口商等相關信息。同時,公司方不僅無法提供兩款啤酒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証明等材料,還無法証明兩款啤酒的合法來源。上述行為已涉嫌違反《福建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第十三條規定,隨即被立案調查。
案例四:餐飲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餐飲原料
9月20日,執法人員對位於湖裡區墩嶺路一餐飲店檢查發現,后廚垃圾未加蓋、餐飲原料冰箱裡的半成品與生原料混放。同時,原料倉庫存放的豬腳料包、湯料、豬腳料三號、白糖、味精等預包裝餐飲食品原料均無標簽標識內容。上述行為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五十五條規定,隨即被立案調查。
案例五:海鮮餐廳銷售過度捆綁螃蟹
9月10日,執法人員在翔安區一海鮮餐廳檢查發現,銷售螃蟹存在過度捆綁問題。經現場稱重,大青腳螃蟹4.8斤,用於捆綁的繩子重0.8斤﹔中號青腳螃蟹8.2斤,用於捆綁的繩子重1.1斤。上述行為已涉嫌違反《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9月19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這家海鮮餐廳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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