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齡兒童無法入學 福州檢察官力解群眾困難

“感謝檢察官,讓我女兒好好陪小外孫過了一個中秋節。孩子的入學手續正在辦理,你們可解決了我們家的大事兒。”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母親給福州市檢察院送來了錦旗,向檢察官表示感謝。
適齡兒童緣何無法入學
9月,李某的孩子本該要踏入小學校門,但一個月過去了,孩子仍未正常入學。是監護人疏忽,還是另有隱情?
事情得從8月的一天說起,福州市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大廳內一位坐立不安的老人不時看著窗口內的接訪人員。這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便上前詢問老人情況。
原來2個月前,老人的女兒李某酒后與的士司機因車費問題發生糾紛,司機隨后報警。民警在依法處置過程中,李某因飲酒過多情緒失控對民警踢打撕咬,導致出警民警受輕微傷。李某也因涉嫌襲警罪被移送至晉安區檢察院。
“我家小外孫今年要讀小學了,現在孩子媽媽回不來,我自己也剛動完手術。孩子現在每天都問我,媽媽什麼時候回家?什麼時候可以上學?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你們能不能幫幫我?”老人說著著急了起來,紅著眼眶,緊緊握著檢察官的手怎麼也不肯鬆開。
檢察官了解到,李某的丈夫已在監獄服刑,她一個人帶著孩子在晉安區謀生,婆婆年歲大了無法幫忙帶孩子,隻能把遠在黑龍江的母親接來。到了開學的日子,李某被羈押,老人又人生地不熟,無法辦理孩子的入學手續,孩子至今無法入學。
檢察長包案力解群眾困難
一個案件牽動著一個家庭,每一個訴求都是群眾的急難愁盼。檢察官立即將情況向院領導反映,福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傅建飛了解情況后,決定包案辦理該案,“雖然李某是犯罪嫌疑人,但其家庭因案遇難題,老人孩子的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務必幫助他們走出困境。”
此時,晉安區檢察院再次核實了李某的情況。經過兩級檢察院共同研判,認為李某到案后自願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基本事實清楚,証據基本固定。但其悔罪態度良好,主觀惡性不大,並已取得民警諒解,可依法考慮對其變更強制措施。
為確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有效處理,福州市檢察院舉行了簡易公開聽証,邀請專業律師等作為聽証員,對李某是否取保候審進行公開審查。
“鑒於李某是認罪認罰,其孩子入學問題急需解決,我們建議對其變更強制措施。”聽証員在聽取申訴人、原案件承辦檢察官意見,充分了解案件事實証據后,經認真評議,發表了聽証評議意見。
綜合多方意見,兩級檢察院決定對李某變更強制措施。
細節之處盡顯司法溫情
檢察官注意到,時間已臨近中秋節,能否讓李某家的老人孩子收獲團圓的喜悅?
正值疫情期間,檢察官前往看守所辦理業務需持48小時核算檢測報告,如果等待承辦檢察官的核酸檢測結果,李某可能就無法陪伴家人度過中秋。晉安區檢察院立即更換另一名持有核酸檢測報告的檢察官進看守所辦理變更強制措施手續,趕在中秋節讓李某回到了家。
“你得趕緊先辦理好孩子的落戶,辦理好后,我們會馬上聯系區教育局就近為孩子辦理入學手續。”晉安區檢察院綜合業務部負責人再次與李某通電話,引導李某辦理孩子入學手續,幫助孩子盡快走進校園。(周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