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不端、取消晉升資格 福建醫大附屬第一醫院、第二醫院多人被科技部點名
日前,科技部網站通報36起教育、醫療機構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其中,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4個案例上榜。詳情如下: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范華為通訊作者及第一作者的論文“MiR-150 alleviates EMT and cell invasion of colorectal cancer through targeting Gli1”。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篡改圖表數據行為。對范華作出如下處理:暫停招收研究生3年,取消其晉升職務3年、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5年,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追回論文版面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並按醫院相關規定扣發相應績效。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吳瑞珊為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的論文“MiR-101 promotes nasopharyngeal carcinoma cell apoptosis through inhibiting Ras/Raf/MEK/ERK signaling pathway”。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篡改圖表數據行為。對吳瑞珊作出如下處理:給予黨紀警告處分﹔暫停招收研究生3年,取消其晉升職務職稱3年、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5年,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撤銷2019年福建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並追回項目資助經費﹔責令撤稿﹔追回論文版面費及獎金。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李毅寧為通訊作者、張建育為第一作者的論文“Targeted regulation of miR-195 on MAP2K1 for suppressing ADM drug resistance in prostate cancer cells”。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篡改圖表數據行為。對張建育作出如下處理:給予黨紀警告處分,取消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取消其晉升職務職稱3年、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5年,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責令撤稿,追回論文版面費及獎金﹔對李毅寧作出如下處理:給予黨紀警告處分,政務誡勉處理,暫停招收研究生3年,取消其晉升職務職稱3年、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5年,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柯毓敏為通訊作者、呂玉瓊為第一作者的論文“Upregulation of long non-coding RNA OGFRP1 facilitates endometrial cancer by regulating miR-124-3p/SIRT1 axis and by activating PI3K/AKT/GSK-3βpathway”。經調查,該論文存在數據造假、抄襲行為,柯毓敏對署名不知情。對呂玉瓊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取消其晉升職務職稱1年、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2年,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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