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保留四個檔最低1660元
2021年12月25日08:05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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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我省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經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日前印發《關於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決定從2022年4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准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21元、20.5元、19元、17.5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准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為14.59%,年均增幅6.24%。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記者 潘園園)
(責編:陳楚楚、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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