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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八條措施促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2021年12月27日08:08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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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八條干貨促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近日,福建省農業農村廳出台《關於促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八條措施》。文件提出,力爭到2025年,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超1500家,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聯合體超300家。

  文件圍繞隊伍建設、科技創新、技術裝備、綠色發展、品牌建設、融合發展、聯農帶農、優化環境等八個方面,通過財政獎補、稅收優惠、金融支持等方式,支持農業龍頭企業發展。

  在認定標准方面,文件明確降低原中央蘇區和扶貧開發重點縣企業、台資企業申報省級重點龍頭企業門檻。其中,企業總資產、固定資產、年銷售收入等按認定標准的80%計算。

  為支持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福建省對年產值5000萬元以上、稅收1000萬元以上且研發經費內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5%的高研發投入企業,在享受已有研發經費分段補助政策基礎上,按規定給予其研發經費內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給予10%的績效獎勵,最高可達500萬元。龍頭企業購買專利技術,交易總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可獲得交易額的30%的補助,單個企業當年累計最高300萬元。

  以稅收杠杆,鼓勵綠色發展。文件要求落實沼氣和生物天然氣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符合規定的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依法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為加強龍頭企業品牌建設,福建省農業農村部門對通過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新認証認定的,按規定給予每個產品獎勵1萬元。

  在促進龍頭企業融合發展方面,福建省支持23個脫貧縣農產品加工固定資產投資,對當年內新購置設備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以設備購置金額30%為上限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100萬元﹔支持龍頭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對利用電商平台實現實物商品網絡年零售額超過1億元或農產品網絡年零售額超過3000萬元的企業,省級財政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同時,福建省支持農業企業上市融資,對列入省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名單的龍頭企業,在當年度完成股改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按規定給予每家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完成股改后,在海峽股權交易中心交易層新增挂牌交易,且按規定履行挂牌當年度信息披露義務的小微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引領鄉村全面振興的生力軍,是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的領頭羊,是帶動小農戶發展的排頭兵。”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負責人說,近年來,福建省高度重視農業產業化發展,將培育壯大龍頭企業作為推動鄉村產業振興、加快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抓手。

  目前,全省農業產業化省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數量達1051家,其中國家級77家,年銷售收入3581億元,帶動合作社3.4萬個、農戶329萬戶。全省已上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達32家。全省累計培育農業產業化省級示范聯合體達180家。(記者 張輝 通訊員 陳明)

(責編:吳舟、陳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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