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晉江檢察:絕不能讓欠薪寒了農民工的心
“余某安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監督移送案被最高檢列為典型案例,我們要加大宣傳力度,發揮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同時,要加強‘兩法’銜接,維護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歲末年初,福建省晉江市檢察院把依法助力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紓解群眾急難愁盼的一項工作重點。
1月7日,晉江市檢察院聯合多部門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排查工作,依托“兩法”銜接機制,強化案件線索摸排,對工作中發現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線索第一時間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立案監督程序。
辛苦工作卻遭欠薪
余某安是晉江思福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經營者。2018年4月開始,余某安在晉江市經濟開發區租賃廠房和機器設備,組織工人從事鞋業制造和加工,公司從最初的20多人發展到近百人,工人基本以外來務工人員為主,不少為夫妻或兄弟姐妹結伴來務工。
“欠債太多,公司做不下去了。”2019年6月,余某安給公司一位管理人員發了這條短信,隨后失聯,公司陷入癱瘓。在公司打工的老王和妻子因家境貧困,來到余某安的廠裡當流水線工人,一天要清潔1000多雙運動鞋鞋底,指望著每個月的工資維持生計,沒想到余某安不光不支付工資,還玩起了“失蹤”。
同樣沒有拿到錢的還有老李、小劉等97名工人,共計被欠工資134萬余元。無奈之下,97名工人將該情況投訴至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勞動保障監察行政指令限期整改,余某安未能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出面解決欠薪問題,逾期仍未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資。
通過“兩法”銜接發現問題線索
“外來打工不容易,絕對不能讓欠薪寒了農民工的心!”2019年7月5日,晉江市檢察院在開展“兩法”銜接執法情況檢查時,通過查詢福建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發現余某安的上述問題線索。經審查認為,余某安欠薪數額大、涉及人數多,被欠薪工人訴求強烈,余某安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已經涉嫌犯罪。
為及時幫助務工人員追回欠薪,晉江市檢察院於2019年7月依法啟動監督程序,建議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監督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偵查,並適時派員介入偵查,引導搜集、固定相關証據,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2020年4月,逃匿省外的余某安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在建議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送犯罪線索的同時,該院積極走訪相關部門和涉案公司,與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鎮司法所、市信訪局等部門聯動,安撫欠薪工人情緒、積極釋法說理,引導他們理性維權,並協調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涉鄉鎮政府、廠房出租公司及農民工代表共同商議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解決方案。
經過梳理發現,思福公司還有部分未收上來的貨款,庫房裡還有一些產品、半成品和機台模具等資產。最終在各方努力下,公司要回了部分貨款,變賣了庫房存貨和部分機台設備,廠房出租公司墊付一部分,共籌得薪資125萬余元,按照97名工人每人被拖欠工資93%的比例進行發放,及時解決了農民工的燃眉之急。
實現“三個效果”統一
“我太天真了,以為逃到外省可以東山再起,沒有看到工人們辛苦勞作卻一無所獲,我知錯了。”在審查起訴階段,余某安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表示在案件處理完畢后,自己會去打工賺錢,等賺到錢后一定會清償所拖欠的工人剩余工資。
鑒於案發后余某安仍然拖欠部分工資未支付,且該案被追回的欠薪部分系廠房出租公司墊付,晉江市檢察院綜合全案犯罪事實和情節,於2021年5月10日依法對余某安提起公訴。8月20日,法院全部採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議,判處余某安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3萬元。
該案的辦理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1月6日被最高檢評為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
“欠薪被及時討回后,我們繼續留在晉江務工。因為遇到欠薪問題,有檢察機關和有關部門撐腰解決,大家感到心裡很踏實,也很有信心。”拿到被拖欠的工資時,工人們對檢察官說。(張仁平 陳詩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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