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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法院針對監護失職情況發出《家庭教育令》 

2022年03月22日10:32 | 來源: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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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監護人“怠於履行家庭職責”行為予以訓誡

  近日,福建省寧德市福安市法院在審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盜竊案件中,針對監護人監護失職情況,依法發出《家庭教育令》。據悉,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施行后,福安市法院發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在審理該案時,福安市法院承辦法官發現被告人的母親林某某平日忙於生計,被告人存在夜不歸宿、交友不當等不良行為時未及時制止,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放任孩子一步步走向歧途,實屬教育失職。

  案件宣判的同時,承辦法官向監護人送達了《家庭教育令》,並據此對監護人“怠於履行家庭職責”的行為予以訓誡,要求監護人全面關注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加強溝通、轉變家庭教育方式、引導被告人樹立正確價值觀﹔要求監護人密切關注被告人的日常交友行為,嚴禁其與社會閑散不良人員交往,做到嚴慈相濟、關心愛護和嚴格要求並重﹔要求監護人教育被告人遵紀守法,根據成長階段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幫助被告人回歸生活和學習正軌。

  經過法官的勸導,林某某意識到作為母親的失職,並懺悔地說,為人父母雖然沒有培訓上崗証,但我永遠是孩子的母親,今后我會注重家庭教育,幫助孩子回歸正途。

  福安市婦聯表示,《家庭教育令》是對開展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的有益探索。今后,福安市婦聯將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宣傳,與法院、檢察院等部門構建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有效預防、矯治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合力,共同營造全社會保護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吳軍華 李菁雯)

(責編:陳楚楚、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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