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
近日,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提出要以實施鄉村建設項目為抓手,重點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到2025年,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提升,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取得新進步。
2018年至2020年,福建省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該行動以廁所革命、農村垃圾治理行動、農村污水治理行動、農房整治行動、村容村貌提升行動“一革命四行動”為主要內容。到2020年底,全省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各項指標任務均超額完成,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綜合評價連續三年位居全國前列。
為鞏固拓展三年行動成果,福建省接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作為“十四五”時期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方案明確了目標任務:農村衛生廁所全面普及,廁所糞污得到有效處理或資源化利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5%以上,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農村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農村有機垃圾生態處理機制基本建立﹔新建改造農村公路5000公裡﹔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以上﹔長效管護機制全面建立,建成一批美麗宜居村庄。
方案明確了提高農村改廁質量、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水平、提升農村居住品質、推進村容村貌美化提升、完善農村基礎設施、群眾參與活力提升、提升長效管護水平等8個方面重點任務。
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資金投入、推進制度規章與標准體系建設、強化考核激勵等5個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用地保障方面,在嚴守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優先保障農村人居環境設施建設用地﹔資金投入方面,各級應積極統籌上級補助、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土地出讓收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所獲土地增值收益、耕地佔補平衡指標收益等相關渠道資金,強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項目建設、運行、維護投入保障。同時,要避免政府大包大攬,鼓勵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垃圾、污水治理等各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重點項目建設。(記者 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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