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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九條措施  援企穩崗促就業

2022年04月15日08:06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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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援企穩崗促就業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做好援企穩崗促就業,促進企業恢復發展,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援企穩崗促就業九條措施的通知》,從助力企業穩定崗位、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三個方面提出了9條措施。

通知明確,福建省從“降”“緩”“返”“補”四個方面助力企業穩定崗位。“降”就是延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續實施。“緩”就是允許相關參保企業緩繳社保費。對納入封閉管理區的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最長一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對因為疫情管控等原因,無法辦理社保繳費業務的企業,允許延期辦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返”就是繼續實施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企業,按一定比例返還失業保險費。對中小微企業返還的比例,頂格落實國家規定,從現行60%提高至90%。“補”就是階段性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企業,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給予300∼1000元/人的一次性穩就業獎補。

通知明確,從用工調劑、就業獎補、就業服務三方面做好企業用工服務。支持企業間共享用工,給予80∼1000元/人的用工調劑補貼。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高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給予社保補貼。強化就業服務,對保障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等的重點企業指定專人對接,幫助解決用工問題。

為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通知要求,按時足額發放社會保險待遇,延長失業補助金等階段性擴圍政策受理期限。延長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至法定退休年齡,擴大保障范圍。(記者 潘園園)

(責編:吳舟、陳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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