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制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紓困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圍繞“一統三保”要求,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推動經濟穩定健康運行,寧德市人民政府制定如下措施。
一、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
(一)落實“六稅兩費”減征政策。從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証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基礎上增加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落實中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政策。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將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並允許延緩6個月繳納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部分稅費。(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三)落實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制造業等行業,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制造業等行業存量留抵稅額。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於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足額退還。(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
(四)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五)落實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優惠政策。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加計10%、15%,抵減應納稅額。落實暫停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政策,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六)執行工會經費返還政策。對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2021年第11號公告條件(月銷售額15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其2022年上繳總工會的工會經費予以全額返還。(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七)提升保險保障。鼓勵保險機構對感染新冠肺炎或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快賠。鼓勵保險機構為疫情防控一線的疾控、醫護、科研、志願者及其家屬免費贈送疫情保險保障。積極拓展面向新市民、農村居民、低收入人群等群體的普惠保險產品,在定價、投保要求、保障范圍、支付方式、賠付條件等方面適當傾斜,促進普惠保險擴面發展。(責任單位:寧德銀保監分局)
(八)減免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屬地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市國資委、財政局、住建局)
(九)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在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現有工業用地開發建設多層廠房需要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相鄰工業用地屬同一業主的,在符合相關規劃、安全要求、用地標准且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經原審批機關批准,可將相鄰宗地進行統籌布局、優化設計。符合國家調整產業結構和土地集約利用要求、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減征或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稅務局)
(十)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建立數據監測共享機制,及時向銀行機構推送疫情防控物資保供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企業融資需求。精准滴灌中小企業,引導入駐海峽基金雲平台。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給予紓困專項貸款支持,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續轉換。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4億元,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從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對地方法人銀行發放的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按余額增量的1%提供資金。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投放單戶授信在1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對企業獲得國家制造業轉型升級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或其一級子基金股權投資支持的,按照實際到資額分別給予5‰、1%獎勵,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財政局、工信局,人行寧德市中心支行、寧德銀保監分局)
(十一)強化政府融資增信功能。持續推廣國融擔“總對總”批量業務和地方版“總對總”批量業務。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試行開展支持小微企業“匯率避險”擔保產品,同時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業務筆數、金額佔比均不低於90%,縣級均不低於95%。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市國有融資再擔保公司和相關縣(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可免收擔保費,並取消反擔保。2022年由市財政預算安排1000萬元政府性融資擔保專項資金,其中500萬元代償補償專項資金用於市再擔保公司代償補償,500萬元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給予符合條件的市縣兩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用於業務風險補助和資本金補充。同時,取消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盈利性考核要求,市再擔保公司的考核暫不納入市國資委對出資企業的經營業績考核范圍,縣級對出資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可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財政局、國資委,人行寧德市中心支行、寧德銀保監分局)
(十二)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嚴格貫徹執行《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認真落實預留採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採購限額標准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採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對於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採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採購包,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對符合《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6%—10%(工程項目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行管委)
(十三)優化電力保障。實施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工程優惠政策,對用電設備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小微企業採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計量裝置及接入工程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提供用電報裝“零上門、零投資、零審批”服務。為全市方艙醫院、集中隔離點、核酸檢測實驗室、防疫用品生產企業等開辟項目接電綠色通道。大力推廣金融增值服務,提供“電e貸”“電e票”等電力金融服務,支持資金周轉有困難的客戶,選擇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結算電費。對參與福建電力市場交易的市場主體(含批發用戶、零售用戶、售電公司、發電企業)在2022年3月電力市場交易偏差部分免予考核,減輕疫情對企業的影響。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工商業用戶,參與現貨市場交易的,不承擔輔助服務、成本補償等市場分攤費用,執行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國網寧德供電公司、市工信局)
二、農業工業紓困扶持措施
(十四)穩定農資價格。安排財政資金對銷售有機肥、復合肥、尿素等三種糧食生產主要用肥進行補助。其中,復合肥每噸補助400元,尿素每噸補助300元,有機肥每噸補助150元。補助時間從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供銷社)
(十五)支持企業技術創新。鼓勵中小企業加快關鍵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轉化,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由受益地財政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支持創業創新載體建設,對經認定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技術轉移中心,分別給予國家級20萬元、省級10萬元、市級5萬元補助﹔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在孵企業被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由受益地財政給予孵化載體5萬元獎勵。鼓勵和指導企業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對新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加強傳統產業重點創新產品培育工作,對驗收通過的項目給予項目研發費用總額50%的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
(十六)給予技術改造補助。對市級重點技改項目按項目建設期設備投資額5%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省級重點技改項目按項目設備(含技術、軟件等)投資額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省級龍頭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對實際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省級重點技改項目,在項目完工投產后且較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的,再按項目設備投資額不超過5%比例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省級龍頭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推進工業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按照節能量每噸標煤500元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十七)強化企業入規培育。圍繞全市每年新培育100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目標,做好工業企業入庫申報工作,對新投產納統企業、規下轉規上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城聯社)
(十八)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和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實施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降低門檻和擴大支持范圍,其申報省重點技改項目時不受投資額條件限制,符合產業政策的均可列為省重點技改項目,全部納入省技改項目融資支持專項政策的對接和支持范圍。(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十九)支持工業互聯網創新和培育工業軟件。對首次購買雲服務的工業企業,按照不超過“上雲上平台”服務費的5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鼓勵工業企業以5G技術改造生產現場網絡和系統,每個項目按實際投入的1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每個省級工業互聯網示范平台、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標杆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和最高50萬元獎勵。2022年起對上年度新增工業軟件業務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每新增2000萬元工業軟件業務收入獎勵5萬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二十)支持首台(套)產品推廣。對成套裝備、單機設備屬於國內首台(套)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60%、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的標准給予補助,屬於省內首台(套)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30%、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標准給予補助﹔對關鍵配套基礎件屬於國內首台(套)的按不超過同一批次合同銷售價格60%、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的標准給予補助,屬於省內首台(套)的按不超過同一批次合同銷售價格30%、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的標准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二十一)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生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特效藥物等研發項目予以優先推薦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幫助爭取專項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十二)加大外貿企業支持力度。支持企業應用出口前信用保險,降低訂單接單風險。在現有保費扶持基礎上,對投保出口前信用保險的外貿企業按全額保費的10%予以補助,資金由受益財政支出。中國信保寧德辦事處切實提升理賠服務效率,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簡化理賠單証、快速響應、優先受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寧德銀保監分局)
三、服務業紓困扶持措施
(二十三)推動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對新認定為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市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文旅局、財政局)
(二十四)減免生活性服務業企業相關費用。鼓勵減免星級飯店停業期間的收視維護費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停業期間的網絡通信服務費。對處於中高風險區承擔疫情防控隔離任務的賓館飯店減免2022年1月至6月數字電視基礎服務費。(責任單位:市通管辦、文旅局、商務局,福建廣電網絡集團寧德分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聯通公司)
(二十五)給予A級景區獎補。對3A級及以上景區,2021年全國A級景區管理系統門票收入達100萬元至3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5萬元﹔門票收入達3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補10萬元。獎補資金由所在地受益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市文旅局、財政局)
(二十六)支持旅行社發展。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証金扶持政策,暫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對以組接團為核心業務的骨干旅行社,以2021年營業收入為主要依據,給予前10名紓困補助,前3名每家補助10萬元,前4至10名每家補助5萬元。對組織市外游客到我市游覽1個及以上收費A級旅游景區,且年組織接待過夜團隊游客總量超過3000人次的旅行社,自第3001人次開始,按照每人每晚15元給予獎勵,每家旅行社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萬元,獎補資金由所在地受益財政承擔。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公務、工會、會展等活動以及教育系統的研學活動委托旅行社承辦。旅行社可按規定開具普通發票並提供與合同內容一致的費用清單作為費用報銷依據。(責任單位:市文旅局、財政局、稅務局、總工會、教育局)
(二十七)加強限上商貿企業培育。市本級在各縣(市、區)出台的限上商貿企業新增入庫獎勵政策措施的基礎上,對新增電商入庫企業按每家3萬元給予獎勵,對新增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入庫企業按每家2萬元給予獎勵,對新增批發業入庫企業按每家1萬元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二十八)推動消費穩定增長。組織開展“八閩美食(大黃魚)嘉年華”活動,舉辦以大黃魚為主題的全市烹飪職業技能競賽。同時,對各縣(市、區)的年度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率和新增納統限上企業目標任務數進行綜合評定,對綜合評定排名前三縣(市、區)的社零牽頭部門,予以一次性獎勵資金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作為開展社零工作相關經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二十九)支持電商企業發展。電商企業在本年度入庫納統的,2022年至2024年分別按照企業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同比增長部分的100%、90%、80%,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三十)支持餐飲、住宿、零售、農貿市場企業進行員工核酸檢測。各地原則上給予餐飲、住宿、零售、農貿市場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不低於50%比例的補貼支持,資金由屬地財政支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文旅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三十一)將貨運司機核酸檢測費用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對持有效《道路運輸証》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証》的貨運司機予以免費核酸檢測,所需費用由檢測地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衛健委、財政局)
(三十二)延長車輛保險有效期限。鼓勵各保險公司與中心城區道路運輸企業協商,按照營運市場受疫情影響和車輛停運情況,適當延長車輛車險保單保障有效期限,降低車輛運營成本。(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寧德銀保監分局,蕉城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助企穩工保障措施
(三十三)支持企業穩崗擴崗。鼓勵各類社會機構、個人為企業引進勞動力,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2022年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的各類企業,鼓勵以企業為主體,面向企業職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對符合要求的按規定給予500元至3000元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
(三十四)調整失業保險標准。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將失業保險費率從3%降低至1%。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至90%。(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稅務局)
(三十五)放寬醫保相關業務辦理時限。2021年度醫保待遇手工報銷申報的截止時間延長至2022年5月31日。對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向當地醫保部門申請緩繳職工醫保、生育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當地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控管理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個月,緩繳期間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醫保局)
(三十六)緩繳或延期辦理社會保險費。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指導民營企業在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依法合理確定社保繳交基數,穩定社保繳費方式,做好企業社保繳費服務。對2022年因為疫情管控等原因,無法辦理社保繳費業務的企業,可以在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控管理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個月內,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延繳期間可申請免收滯納金。落實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今年二季度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政策,按規定將已實施階段性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政策范圍擴大至上述5個行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稅務局)
五、提升服務保障措施
(三十七)解決歷史遺留權屬問題。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成立由自然資源、住建、生態環境等單位為成員的協調機構。在確保安全、質量、符合規劃的基礎上,研究出台相關辦法和措施,逐步解決民營企業歷史遺留的不動產權屬問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等)
(三十八)創新拓展服務方式。發揮“黨企新時空·政企直通車”、市民營企業服務中心和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作用,進一步健全平台運營工作機制,強化困難訴求協調辦理,提升服務效能。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惠企政策“點對點”精准推送服務,優化政策精准匹配功能。推動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做好疫情期間“網上辦、郵寄辦、幫代辦、自助辦”配套服務,郵寄費用由各級審批部門承擔,引導企業和群眾通過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寧德政務服務自助機、郵政速遞等“不見面”方式辦理業務。優化涉企經營審批服務,持續推進“跨省通辦”,創新拓展“省內通辦”“幫辦代辦”等服務模式,幫助企業“一次、高效、便捷”辦理審批業務。(責任單位:市行管委、發改委、工商聯、工信局,市委組織部、統戰部)
(三十九)延長許可証書期限。對特種設備類許可証、食品類許可証、計量標准器具核准証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証書等因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換証的,証書有效期可順延至2022年5月31日。(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四十)優化信用服務。推動公共信用信息向各級融資服務平台共享應用,進一步推進“信易貸”工作。推進寧德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平台為金融機構提供非銀行替代數據查詢,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對企業在疫情期間出現的失信行為進行審慎認定,確因疫情不可抗力導致的,不計入失信記錄﹔在收到企業信用修復、異議申請1個工作日內完成本級審核。對於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征信記錄,已經報送的按征信糾錯程序予以調整。(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人行寧德市中心支行、金融辦、市場監管局)
(四十一)優化環評審批效能。對國家和地方黨委政府認定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服務保障措施。同時,用好“一個窗口對外”服務機制,對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重大產業布局等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實行“一項目一專班”,對具備基本條件的重點項目採取容缺受理,先行組織開展技術審查等工作,待容缺要件補齊后立即正式批復。(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十二)優化稅費優惠“免審即享”服務。完善納稅人、繳費人分類標識,自動判別稅費優惠項目。優化信息系統功能,通過彈窗提醒、一鍵通達等方式實現簡便快捷操作。推行“自行判別、網上辦理、申報享受”,納稅人在線確認后,自動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六稅兩費”減征等政策,實現從“審批辦理”到“無需審批隻需備案”再到“無需備案自行留存備查”的“免審即享”服務。(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四十三)推進數字金融平台應用。完善“擔保雲”平台建設,協調推進與省再擔保公司、“金服雲”、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系統對接合作,進一步深化銀擔“2:8”風險分擔機制、見貸即保等模式。力爭2022年末政府性融資擔保在保余額50億元,放大倍數4.6倍。(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四十四)開通不可抗力事實性証明辦理綠色通道。對企業申請辦理不可抗力事實性証明,市貿促會開通綠色通道。企業符合條件,申請材料齊全情況下兩個工作日內辦結。採取網上辦理、代辦幫辦、不見面辦公等方式便利企業辦理,免收辦証費用。(責任單位:市貿促會)
六、強化政策宣傳和兌現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台、閩東日報、互聯網、移動端等各種渠道,結合工作實際多形式組織開展惠企政策宣傳活動。工商聯要及時精准向行業協會、商會推送政策,充分發揮“信息中轉站”作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知曉廣度。
各地各部門要落實精准推送、線上辦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優化簡化政策兌現程序,及時將政策匯總至惠企政策“一門式”兌現辦理服務窗口,並在“政企直通車”平台發布。市縣兩級行政服務中心要及時匯總印發政策宣傳冊,方便企業了解和用好用足政策,同時提升“網辦”“代辦”能力,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市財政局要做好獎補資金保障,並指導各地及時兌現獎補政策。各項措施的第一責任部門要加強政策兌現落實情況跟蹤,市發改委負責收集匯總政策落實情況,於每月30日上報市政府。
本措施由市發改委解釋,有效期從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相關條款另有規定除外),在享受本措施的同時,享受國家及省級的其他措施,市級及以下政策遵循從優且不重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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