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出台12條措施推進科學城建設 “旗艦型”新型研發機構最高可獲1億元資助
人民網廈門5月7日電 (張萌)近日,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廈門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內容包括集中布局建設重大創新載體、聚力打造新型研發機構集群、支持建設技術轉移機構、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鼓勵孵化高新技術企業等12條政策措施。
據悉,廈門科學城總規劃面積34.12平方公裡,包括同集、翔安蓮河兩個片區。目前,該科學城已編制形成《廈門科學城發展戰略規劃》,落地建設嘉庚創新實驗室、生物制品省創新實驗室、中關村大學科技園聯盟成果轉化基地等一批高能級創新創業平台(基地)。

位於廈門市同安區的銀城智谷全景。夏海濱
《措施》指出,在布局建設重大創新載體方面,廈門市支持建設重大創新平台,高標准推進建設嘉庚創新實驗室、翔安創新實驗室,策劃海洋領域省創新實驗室,在生命健康等未來產業領域策劃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或分中心。其中,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台,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資助﹔經考核評估優秀的,給予每年500萬元穩定運營經費支持。
值得關注的是,《措施》對新引進落地在科學城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6500萬元資助﹔對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旗艦型”新型研發機構,經研究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億元資助。同時,鼓勵國內外知名高校院所、知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國家級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等在科學城內設立技術轉移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而對經認定為市級技術轉移機構的,開辦第一年資助其辦公經費100萬元﹔在其穩定運營一年后可給予連續2年每年1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同安區環東海域:濱海西-埭頭溪溪段。夏海濱攝
此外,廈門科學城鼓勵孵化高新技術企業,對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且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在其3年資格有效期內,按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經營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不僅如此,為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措施》對市級(含)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新型研發機構、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租用科學城內經營性用房,按實際租賃費用的60%給予租金補助,最長不超過5年。其中,對科學城產業培育、生態營造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企業或機構,租金最高可全額補助。
據悉,《措施》有效期5年,旨在聚焦更高水平集聚創新資源、培育創新主體、促進成果轉化,全面提升創新策源能力,以加快建設“科、產、城、人、用”高度融合的一流科學城,打造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廈門片區核心(新)區。《措施》同時指出,若存在交叉、重復的財政獎補項目,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兌現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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