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出台支持食品加工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
日前,漳州市印發《漳州市支持食品加工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從鼓勵企業做大規模、智能化改造、創新平台建設、企業技改提升、市場拓展、自主創新、品牌質量提升、開展交流合作等八個方面,著力將食品加工產業集群打造成千億級產業集群。措施有效期從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鼓勵企業做大規模
食品產業是漳州市傳統優勢產業,也是漳州市目前第一大產業,產業規模超千億元。全市食品企業億元企業多,但10億元以上企業相對較少,缺乏年產值50億元和百億元企業。《措施》提出,以聯網直報平台確認的數據,對年產值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10億元的食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鼓勵企業智能化改造應用
針對全市食品較為傳統的特性,《措施》推出重要舉措,旨在通過示范標杆企業建設,引導企業數字化改造、智能制造,實現企業智能化改造應用。
支持食品企業進行數字化、工業互聯網改造提升。對獲評省級工業互聯網示范平台和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標杆企業的,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分別給予10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企業智能制造,引導企業積極實施裝備換芯、生產換線、機器換工,建設一批國家及省級智能制造典型場景、示范工廠,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認定的,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分別予以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典型場景認定的,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應用經福建省認定的國家或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食品企業,給予不超過設備購買價格的10%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鼓勵創新平台建設
為提升食品產業研發能力,提高產品附加值,《措施》指出:支持國家級研發創新平台、檢驗檢測機構落戶漳州,為產業開展服務,對重大平台落地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支持。對在漳州設立產業集群綜合服務平台的第三方機構,為食品企業提供產品研發改進、數字化提升、質量提升或技術裝備改造等科技創新服務,年度服務企業數多於(含)20家且服務總金額不少於100萬元的,予以服務平台5萬元的年度運營獎勵﹔年度服務企業數多於(含)50家且服務總金額不少於200萬元的,予以服務平台20萬元的年度運營獎勵。
●鼓勵企業技改提升
對食品企業生產性設備投資300(含)萬元以上的市級重點技改項目,在項目完工投產后按照生產性設備實際購置費(含軟件、技術)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於實施省重點技改項目,在省級技改獎補基礎上,按省級獎補的5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含省級技改獎補)。
●鼓勵市場拓展
“漳州味”,飄香四海。《措施》提出,支持打造“漳州味”品牌,拓展銷售渠道。參加市外重點展會,全國春、秋季糖酒商品交易會,特裝展位形式參展均有相應補貼。單家企業在單個展會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同一家企業年度展會補貼總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同時,鼓勵食品相關協會(商會)會同展會公司組織企業抱團參加政府組織發動的各類展會,開展產業和品牌公共宣傳活動,相關補助費用最高不超過15萬元。
●鼓勵標准制修訂
鼓勵企業、協會(商會、產業聯盟)、產業研究院參與食品標准制修訂工作。在省級相關獎補基礎上,主導、參與制訂一項國家標准,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修訂一項國家標准給予不超過8萬元一次性獎勵﹔主導制訂、參與一項行業標准,分別給予不超過15萬元、7萬元一次性獎勵,修訂一項行業標准給予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獎勵﹔主導制訂、修訂一項福建省地方標准,分別給予不超過15萬元、7萬元一次性獎勵﹔主導制訂、修訂一項團體標准,分別給予不超過3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品牌質量提升
《措施》主要是從鼓勵品牌創立、質量提升角度對食品企業進行引導支持。繼續實施食品中小微企業免費檢測計劃,每年免費為食品中小微企業提供一次型式試驗,幫助企業評估和提升實驗室檢測能力,引導企業重視產品質量管理和提升。鼓勵食品工業企業開展“HACCP認証”(含復評),新通過“HACCP認証”的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2萬元。對於獲得國家和省級“質量標杆”認定的食品企業,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40萬元和15萬元獎勵。推廣“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通過“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定(含復評)的,一次性給予獎勵5萬元。
●鼓勵開展交流合作
《措施》通過支持“中國食品名城”品牌宣傳、支持舉辦“中國食品名城漳州食品交易會”等各種形式的宣傳和交流活動,提升“中國食品名城·漳州”知名度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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