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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漳州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調整為5630元

2022年06月23日09:03 | 來源: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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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月繳存額最高調整為5630元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漳州市從7月1日起調整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並統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口徑。

  其中,繳存比例最高為12%,最低為5%,月繳存額(包括個人及單位繳存部分)上限由去年的5344元調整為5630元﹔下限標准,薌城區、龍文區由去年的172元調整為196元,龍海區、長泰區、漳浦縣、雲霄縣、詔安縣、東山縣、平和縣、南靖縣、華安縣、漳州台商投資區、漳州開發區由去年的158元調整為182元。

  已在漳州市公積金中心辦理過網廳授權委托事項的繳存單位,在2022年7月15日前登錄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進行基數調整。繳存單位還可攜帶填相關材料,在2022年7月15日前直接到公積金繳存受托銀行辦理基數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個別單位確因特殊情況未能在限定時間前及時完成本年度基數調整的,可在2022年8月31日前補調。7月至調整月份前的新舊繳存差額可以做一次性補繳。

  繳存上/下限標准如何計算?

  ●繳存上限標准=上一年度漳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s倍)×最高繳存比例×2(單位+個人)

  記者獲悉,2021年度漳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7819元,繳存上限按月平均工資的3倍為最高繳存基數、12%為最高繳存比例計算,則為7819(元/月)×3(倍)×12%=2815(元/月)(四舍五入),單位和個人承擔疊加計算為2815(元/月)×2=5630(元/月)。

  ●繳存下限標准=上一年度漳州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最低繳存比例×2(單位+個人)

  依據福建省人社廳公布的2021年最低工資標准為最低繳存基數,薌城區、龍文區最低繳存基數為1960元,其他縣(區)1810元,按照最低繳存比例5%計算,即:1960(元)×5%=98(元)、1810(元)×5%=91(元)(四舍五入),單位和個人承擔疊加計算為98(元)×2=196(元)、91(元)×2=182(元)。(記者 蔡柳楠 通訊員 羅閩華)

(責編:陳楚楚、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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