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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項舉措深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2022年08月12日08:27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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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七項舉措深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省自然資源廳日前下發通知,有針對性地提出了7項措施,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要素跟著項目走、資金跟著項目走”,加強用地用海保障服務,加快推進重點項目落地建設。這些措施涉及國土空間規劃支撐、精准配置用地指標、用地報批提速增效、優化資金使用配置和繳交方式等內容。

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當前重大項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這些措施精准發力,進一步提高自然資源要素保障能力,推動有效投資重要項目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助力穩住經濟大盤。”

目前,國土空間新規劃還正在編制未審批,許多項目用地用海面臨沒有規劃依據難以審批的難題。《通知》明確新舊規劃過渡期的規劃依據問題。例如,近期擬實施且選址明確的省級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點建設項目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或因國家重大項目等確需調整生態保護紅線的,可依據“三區三線”劃定規則等相關規則舉証說明后申請調出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獲批前,實施經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涉及有條件建設區的,可直接預支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不再另行辦理規劃調整手續。

如何處理保護與發展兩者關系?省自然資源廳重申強調各地要引導項目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區域。同時,針對現實中符合規定的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通信和防洪、供水設施,水利設施等民生保障類項目出現不可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的情形,可以由設區市人民政府出具論証意見,按照現行相關規定辦理用地用海手續。

服務支撐經濟發展大局,用地指標要更加精准配置。《通知》要求,年度計劃指標優先保障年度省重點項目、需中央支持的重大項目等,同時最大限度爭取使用國家配置計劃指標。年度計劃指標上立足縣級保障,難以保障的再逐級採取市級統籌、省級協調異地調劑周轉。

讓用地報批提速增效,《通知》簡化了相關程序。特別是針對土地征收存在的實際困難,進行了調整。例如,在土地征收前期可同步開展現狀調查、風險評估等程序﹔擬征收土地使用權人90%以上簽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可按規定辦理土地征收審批手續。項目明確分期建設的可分期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近年來,福建省休閑漁業、光伏發電、深遠海養殖、海洋牧場、漁旅融合、濱海旅游等新產業新業態項目增多,如何加強項目用海保障?《通知》提出,支持採取透水構筑物或開放式用海方式,對兼容性高的漁光互補、深遠海養殖、海洋牧場等項目,支持實施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支持採取構筑物方式保障漁港、陸島交通碼頭項目用海。

把真實有效的項目作為資源配置和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優化資金使用配置和繳交方式。生態保護修復、地質災害防治、土地整治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確保省級資金“即下即用”。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前提下,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對首次繳納比例不低於全部出讓價款50%外的剩余價款,可按約定分期繳納,但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繳清。 (記者 張穎 實習生 黃婷婷) 

(責編:陳楚楚、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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