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发布会获悉,2019年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中心,坚决打击各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去年全省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084件、处罚金额3.425亿元。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发案量连续三年呈稳步回落趋势,2019年较2016年减少106起,下降59.5%。
为严惩违法排污企业,守护清新福建,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公安厅构建齐管共治的执法新常态,通过联合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部署联勤联动、统一调配人员装备、统一通报行动进展、统一发布惩戒信息。自2015年起,两部门已连续5年联合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累计出动192356人次,派出53个省级督导组,共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114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33起,探索出环境监管执法“福建样板”,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
针对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福建省山区复杂地形非法生产排污,污染环境犯罪呈现“上山下乡”的苗头,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对8起案件予以省级联合督办。分别为:漳州龙海林美毅污染环境案、泉州石狮张家文等人污染环境案、三明沙县黄再福污染环境案、南平建瓯郑催德污染环境案、南平建瓯南雅镇梅村村丁巨自然村污染环境案、南平武夷山宋世光等人污染环境案、龙岩长汀吕冬昌等人污染环境案、宁德周宁叶贤顺等人污染环境案。 (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