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醒: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2020年01月28日00:04  来源:泉州晚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也有个别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营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良好网络环境,泉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醒广大网民群众:

  一、相关疫情信息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发布平台为准。

  二、网传信息都要仔细甄别,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网上消息不得转发、传播,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三、鼓励广大网民积极转发发布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主动快速删除,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六、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增强底线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用网、文明上网。对于网上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责编:吴舟、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