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察:履行检察职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01月29日17:0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1月27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就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要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

同时,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行为,针对野生动物保护中的监管漏洞,探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针对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有关治理措施。

《工作方案》还就“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本院人员及家属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进行发现、收集和报告工作。落实联络、通报制度,完善快报机制,两级院实行“零报告”,每日将有无疑似症状情况以及敏感重大涉稳信息报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要落实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做好统筹指导,协助支持有关防疫部门开展工作。

近期,该院还将认真开展春节期间涉敏感疫情地区返厦干警及家属安全防范工作,避免集体性活动,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工作方案》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各项安排落到实处,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于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责编:陈蓝燕、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