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推出延期缴纳社保费举措 延长期限最长6个月

2020年02月19日08:15  来源:厦门日报
 
原标题:首家申请企业 获批缓缴23.9万元

  为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厦门市税务局推出“延期缴纳社保费”举措。近日,厦门福隆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艾美酒店成功提交申请,成为该举措的首家受益企业。

  2月14日,税务部门推出“延期缴纳社保费”举措,明确厦门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按时足额缴纳当期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每月社保费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延长期限最长6个月,其间不收取滞纳金。缴费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申请延期。

  14日当天,近期入住率不到10%的艾美酒店一早就提交了申请。艾美酒店目前只安排了少数后勤人员上班,以保障已入住游客的基本需求。收到企业的延期缴费诉求后,湖里区税务局快速办理,半天就完成相关审核,将该酒店2月份社保费缴纳期限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共涉及费款23.9万元。

  据悉,税务部门也明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可由5年延长至8年;对按照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灵活采取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及时办理;对经营状况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纳税户,税务部门还将合理予以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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