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战“疫”权威发布

福建预计可为企业单位降低医保缴费负担32亿元

2020年03月06日16:3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福建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步腾    焦艳摄

人民网福州3月6日电(谢小姿)3月6日下午,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福建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步腾表示,福建省医保部门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了减征缓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措施。

一是实施缴费减征。福建省医保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企业单位从2020年2月至6月,阶段性降低企业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最低缴纳费率降至不低于4.35%,预计可为全省企业单位降低缴费负担32亿元,有325400户企业受益。

对企业单位已经缴交的2月份保费,由当地经办部门直接批量发起退回减征部分的保费,企业单位无需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进一步降低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也可以用3月份来抵扣。

二是实施缴费缓征。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减征缴费的基础上叠加缓缴政策,可向当地医保部门(厦门市由税务部门)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疫情解除后3个月。缓缴期间暂不划拨个人账户,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预计每月可缓收医保基金7亿元(含生育保险)。

梁步腾指出,实施这两项减征、缓征措施以外,仍然要保障职工的权益。在减征缓缴期间,企业单位继续做好职工医保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医保部门做好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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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蓝燕、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