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服务民企发展:助你壮大 为你护航

张仁平

2020年03月12日15:5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对人如此,企业也不例外。

“涉案老板被抓,没了诚信,银行断贷,工人停工,企业基本就完了。但我们这里没有发生。”日前,福建福州市长乐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会长林梅燕对记者说,经历了才知道,对涉案企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太重要了!

眼下,为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厂,福州市检察院出台“五定”办法,通过定联系企业、定部门落实、定人员联络、定时间走访、定专题服务的方式,深入了解企业所需所盼,协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提供法治保障。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行稳致远更需要用心呵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表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把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从执法理念、工作措施上落到实处细处,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平等保护:民企创业更安心了

福州市人大代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福州分所主任薛爱国观察到,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三怕:飞来横祸、权益不保、申诉无门。这第一怕,长乐一民企就遭遇过,好在检察机关从严把关,否则“伤不起”。

几年前,这家企业突然接到一纸诉状,企业和被告叶某要对原告投资款及利息2000万元负连带责任。企业接到诉状才知道,叶某以该企业名义在省外招商投资。而企业对此毫不知情并辩称,与政府相关合作协议及文件上的企业印章系伪造。

“官司从一审、二审,一直打到最高法。”林梅燕说,企业报案后,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检察院坚持证据标准,认定叶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2019年1月,二审法院判决叶某所涉罪名成立,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不是检察院准确定性定罪,企业‘后患无穷’,一系列官司接踵而来,背上这个黑锅,企业非垮不可。这一倒,就起不来了。”

对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林梅燕如数家珍:一企业老板并不知情来找自己的老乡涉罪在身,对老乡热情接待、提供住宿、掏钱买票,结果以包庇罪被立案。还是检察官明断是非,不以犯罪论,不予批捕!这纸法律文书,救了他,也救了企业!

还有,“黑中介”钻企业用工制度不完善的空子,怂恿与企业有纠葛的人员,或滋扰生产经营,或节外生枝借机索赔,或相互勾结漫天要价。长乐区检察院联合职能部门打击,“黑中介”没了市场,立刻不见踪影,企业不再吃哑巴亏,也消解了心头之烦。

司法实践中,福建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企的“平等”二字,还体现在非公企业与公有制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上同等对待,一碗水端平;对罪与非罪法律政策界限一视同仁;对法律监督申诉、信访控告申诉一同办理。

注重效果:发展环境更好了

“对涉罪的民企负责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检察机关是结合具体案情、进行风险评估后作出的。”在采访中,多位企业界人士认为,践行这一工作理念,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了办案活动对企业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使涉案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也是维护了企业广大员工的利益。

刘某欠徐某650多万,多次被催讨未还,还玩起了失踪。2019年2月,两人偶遇一言不合,相互推搡,徐某将其打成轻伤。

徐某是三家民企负责人,有职工数百人,正在建设中的项目多为民生工程。因涉罪,徐某5月被羁押,企业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随后,徐某向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徐某委托家属和辩护人多次找刘某请求谅解,并愿意支付赔偿金。”检察官在审査中认为,该案因被害人拖欠巨额债务、徐某讨要不成引发,其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经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谅解。7月26日,该区院对徐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徐某重返岗位,一天到晚盯着工程进度。企业有了主心骨,员工吃下定心丸。

据悉,涉企案件往往牵涉面广、影响大,尤其在经济下行情况下,民营中小微企业犹如轻舟横浪,一个浪头都有可能把它击垮。为此,检察机关依法慎重处理涉企案件,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一诉了之”的机械执法,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2019年,厦门市检察机关对45名企业犯罪人员依法作不捕不诉处理,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营企业家投资创业热情,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福建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欧秀珠介绍,2019年7月,按照最高检部署,福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重点监督纠正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销案件、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变更强制措施、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省检察院成立领导小组,摸底排查出一批线索,组织力量进行甄别和办理。

检察机关自上而下开展的这项活动受到企业界的点赞。在民营经济最具活力的泉州市,2019年,该市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民企负责人,依法监督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43人,11家企业得以走出困境。

一案一建议:企业获得感更强了

在泉州丰泽辖区的匹克集团,是一家集制鞋、鞋材、服装等体育运动专业装备器材的外向型企业。一份检察建议不仅助力企业堵塞漏洞,更因加强监管而长期受益。

为此,该集团董事长许景南专门向福建省检察院领导写去感谢信,对丰泽区检察院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帮助企业填补监管漏洞,并成功使企业提升盈利的做法表示感谢。

原来,丰泽区检察院在办理该公司权益被侵害案时,发现企业生产在用料环节存在异常,已致企业损失逾千万元。案件办结后,该院及时向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从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形成有效询价竞价体系等多方面帮助查漏补缺、规范管理,使公司在生产工序相同的情况下,次月盈利增加了2000万。

“结合司法办案,建议企业防范生产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行稳致远,检察职能在服务发展和参与社会治理中得到了充分发挥。”该集团负责人感慨道,好在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及时建议,预防有力,否则,损害企业权益等违法行为一旦在采购环节中蔓延,再多的资产将会被“蛀虫”掏空。

找准办案与服务的结合点,福建各地检察院大多实行“一案一走访、一案一普法、一案一建议”工作机制,把服务融入办案全过程。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注重总结发案规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管理风险点和制度缺陷,向民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民企司法获得感,福建检察机关都花了心思,建了平台,立了机制。福州市检察院牵头有关部门建立重大涉民企案件会商协作三项机制;厦门市检察机关还依托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渠道,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依法及时审查,妥善、快速处理涉企控告、申诉和举报。泉州市检察机关铺设“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法律服务,被列入全市政法综治创新项目。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欧秀珠说,福建省检察院把办理涉企案件多赢共赢理念、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上升到制度机制加以巩固,推广实践成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制定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发展环境的意见等多个指导规范性文件,受到企业界的欢迎。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