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宁德市检察机关厉兵秣马,按照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防疫、办案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确保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案件管家”一直在线
消毒柜、额温枪、消毒水……疫情防控期间,宁德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新增了这些防控疫情专门配置。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连接着公安、法院和律师,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案件管理工作不能因为防疫而停滞。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案件管理部门这个检察机关的“案件管家”一刻也不得闲,严格落实上级和本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宁德检察案件管理大厅业务办理指南,倡导以机要邮寄、网络查询、电话预约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工作。“36.3°C,体温正常。”施忠华检察长在市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时,正逢来访人员到窗口办理业务。来访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工作人员对案卷文档及时消毒,案件受理大厅实行每日消毒、通风……疫情防护无死角。
同时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摸清近期必须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底数,对接公安办案部门具体承办人,协调集中送卷,确定送案时间,做好案件受理流转准备工作。2月3日,春节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就受理了预约办理案件。
自疫情发生到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13件,移送案件368件,通过电话、网络为律师提供咨询 168次,刻录电子卷宗光盘82张,为异地律师寄送电子卷宗光盘2次
打击犯罪不停摆
谎称有口罩低价销售,在QQ群发布信息,诱使群内人员添加其微信购买口罩……近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曾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宁德市古田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就案件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特殊时期取证方式等侦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实时沟通,形成打击涉疫犯罪的强劲合力。非常时期非常之责,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持快捕快诉,严厉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诈骗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
2月18日,蕉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2020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急于购买口罩进行防疫的心理,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微信群发布贩卖口罩信息,诱使被害人添加其作案微信号后,在微信号上多次发送口罩防疫知识、播放含有口罩实物及打包发货内容的视频录像、发布口罩数量有限多人抢购的销售信息,通过一系列的虚假宣传方式取得浙江、山东、广东等地多名被害人信任,以缴纳定金的形式骗得钱款7.4万元。在收到微信转账后黄某某对被害人敷衍了事,将骗款挥霍一空。2月13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蕉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次日,蕉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月18日,蕉城区公安分局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批准逮捕,蕉城区检察院从严从快,在充分审查事实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后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市检察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要求,两级检察机关要发挥检察职能,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把握。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围绕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不迟滞、不停摆。
检察服务“不打烊”
“我的法律文书丢了,怎么办?”2月12日,在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守的第七检察部主任黄世琼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是焦急。“慢慢说,别急!”黄主任耐心安抚着来电人。经过了解,原来电话那头是申诉人王某某,其不小心将检察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弄丢了。黄主任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院领导,并与原案承办人沟通,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核实了王某某的身份信息和信件邮寄地址后,将文书复印件邮寄给王某某。
疫情当前,电话、网络、邮件是群众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的主要方式。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在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宁德市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并第一时间发出告示,提醒广大群众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络信访、邮递信函等方式反映诉求。与此同时,宁德市检察机关安排专人值班,“宁可轮值空守,也不错过一个!”,确保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络信访渠道畅通。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充分利用智慧检务系统,架起与来访群众的“连心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处理群众来信51件,均按规定在7日内予以程序性回复。
法治温暖不阻隔
“作为父母,我们以前确实忽视了对孩子的关心与教育 ,我们现在非常后悔和内疚。”在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对涉嫌诈骗的未成年人王某进行临界预防教育时,王某的父母在帮教现场后悔不已。王某今年15周岁,辍学后在一家美容店做学徒。2020年2月一天,王某通过个人qq空间发布虚假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息,并留下微信、qq等联系方式。在被害人与其取得联系后,王某以预付货款后发货为由,骗取两名被害人钱款共22155元。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也不能停摆。虽然王某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为了帮助王某认识到其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也为了帮助他迷途知返,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与公安承办民警对王某开展临界预防教育。在帮教中,未检干警详细了解了王某的生活状况,得知其父母早年离异,对王某疏于管教,遂对王某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
也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柘荣县人民检察院的郭承志检察官经历了暖心的一幕。“检察官哥哥,我购置了一批N95口罩想要捐赠给在一线的工作者,为抗击疫情尽一份绵薄之力。想着送一些给你们作为防范措施。我应该送到哪里给你们呢?”2月1日,郭检察官收到一条特殊的微信。发微信的是正在“柘友爱绿柳帮教基地”接受社会帮教的小陈(在校大学生)。2019年暑假,小陈在吃夜宵时与他人发生口角而引发斗殴,造成被害人轻伤。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小陈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安排小陈到“柘友爱绿柳帮教基地”接受帮教。郭检察官婉拒了小陈的捐赠,同时帮忙沟通联系,将口罩送到在该县一公路路口负责防疫一线工作的同志们手中,为疫情防控送上一份“加油包”。在防疫期间,小陈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一线执勤人员送餐、参与街道清洁……特别的爱换来失足少年的浪子回头,郭检察官对小陈的表现感到由衷地欣慰,并发微信提醒小陈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注意提升自身的“免疫力”。(冯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