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权威发布

加强脱贫攻坚资金保障 福建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已下达21.1亿元

2020年05月13日11:37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韩健。焦艳摄

人民网福州5月13日电(林东晓)5月13日上午,福建省“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召开。发布会上,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韩健介绍了福建省财政厅如何加强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工作。

韩健表示,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省各级财政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着力从“增、减、补、保”四个方面推动贫困地区复工复产,保障贫困户生产生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增加投入。截至4月底,福建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下达21.1亿元,比2019年全年增长7.5%。同时,资金下达进度也比往年提早了一个多月下达,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粮草军需”。

二是做好减负。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用,将贫困户参加产业扶贫保险的保费承担比例从10%降为5%,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小额信贷还款期限,这些减下来的负担均由省级财政承担。

三是加大补助。在产业方面,福建省级财政在原有产业扶贫资金补助基础上,对每户再给予1500元叠加补助;在就业方面,鼓励当地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四是保住底线。对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加强跟踪,及时将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已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延保渐退期,帮助其稳定脱贫。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