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检察联合开展“禁猎”行动 织密保护野生动物法网

2020年06月09日15:3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打响野生动物资源保卫战已刻不容缓。”6月8日,闽清县检察院联合县政府、县林业局共同举办“闽清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通告及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该院检察长林施兆在发布会上如是说。

据悉,今年4月1日,闽清县检察院针对闽清县内不时发生非法狩猎案、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仍有个别村民不听劝阻私自上山狩猎现象,向闽清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林业局提请县政府科学划定禁猎区、科学规定禁猎区。县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呈请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规定闽清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的通告》。5月22日,闽清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正式通过《关于规定闽清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的通告》,该通告自今年5月28日正式发布并生效。

《通告》规定:闽清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年禁止以营利为目的或以食用为目的猎捕野生动物,全域为禁猎区。确有危害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的陆生野生动物,由属地乡镇上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可组织专业狩猎队进行狩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在禁猎期、禁猎区猎捕的,由县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闽清县检察院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破解案件办理难点,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生态环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程慧 王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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