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为担当者担当 让履职者尽职

郭为桂

2020年06月10日11:10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当此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各地蔓延,在外部不确定性巨大的情势下,要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内,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异常艰巨。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此时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到实处。同时,也更需要“大力纠治‘四风’,把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担当者担当,让履职者尽职,”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持续激发体制活力、市场活力、社会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向纵深发展。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干部“为官不为”的现象以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新变种。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些干部对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不适应,因此在精神懈怠“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约束过多“难作为”、怕被问责“不敢为”等主客观因素作用下,滋生了种种虚与委蛇、敷衍塞责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新花招。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干部的“不作为”和形式主义作风与此目的背道而驰,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危害极大,因此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当然,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对症下药,循因施策才有可能早日克竟全功。

精准问责克服“不作为”

问责是从严管理干部的“利剑”,但实际执行中还需要更好把握“亮剑”火候。其中“推卸性问责”现象尤为突出,使得问责效果与问责初衷背离。尤其在基层,属地责任层出不穷。有些主管部门,把工作重心放在制定工作文件和方案上,文件方案周详细致,落实要求推给基层,问题责任推给基层,俨然把本部门“纪委化”,使得基层干部怎么干都难逃追责。这种权责错位、“乱打板子”的问责,使得基层干部无所适从。在这类情形中,实际应该问责的是主管部门,而不是下一级干部。为此,要以权责对等为原则,全面清理规范问责事项。

一是细化“不作为”问题清单。在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基础上,细化负面清单,明确划出不能触碰的“不作为”红线,同时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

二是引入下级和干部群众反向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健全考评机制,创造条件让下级干部可以放心地对上级进行反向监督;扩大现有各种监督平台(热线)的知晓度,吸引更多群众参与监督。

三是加大问责案例曝光力度,活用反面典型。可以试行“一周一通报”,采用“分批次、分区域、分系统”的方式,在省、市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被问责的典型问题,形成不作为的舆论压力。

四是健全干部“能下”机制。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作出明确详细规定,重点对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不在状态、工作平平、混事度日的干部作进行教育、监督和岗位调整。

容错纠错克服“不敢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经济社会越发展,干事创业的环境可能越复杂,工作出现失误的情形可能越多。对这种情形如果缺乏必要的包容环境,就会挫伤多数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导致一些干部怕担责、怕出错,不敢试、不敢为,其结果积累起来,就会抑制体制的活力,不利于事业的发展。关键是在精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前提下,精心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推动落实,公开容错纠错办法,增加容错纠错案例公开数量,形成容错纠错氛围。

一是明确容错底线。被纳入容错范围的,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确实已按规定进行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按规范的程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阳光运行,没有谋取私利等前提条件。

二是细化容错标准。可以尝试开列“免责清单”,比如,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担当履职造成的无意之过失,因积极主动破解项目推进难题、不拖不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现的失误、在先行先试中出现的探索性失误等应予容错;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临机决断、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应予容错。

三是明确容错纠错处理程序。纠错过程可按照“书面申请(含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调研核实——结论认定——答复——通报报备”的程序严肃对待。对给予容错的干部,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核、任期考核时不因容错事项作负面评价,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与其他干部同样看待。

善用激励克服“不想为”

为官不为的深层原因是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不足、因种种主客观原因造成的精神懈怠。应该相信,有这种情形的干部毕竟是少数,但要防止更多的干部加入。改变的功夫应该主要放在营造能够激励干事创业氛围上。

一是创新用人导向,大力选拔“狮子型”“老黄牛式”干部。选拔时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只要敢闯敢拼,想干事、能干事,都有被推选的机会。可以组织推荐,也可以毛遂自荐,特别优秀的,予以破格重用。

二是加大绩效奖励制度。这一制度实行多年,但现实中“绩效奖”多半成了“大锅饭”,尤其是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小、渠道窄,晋升唯功的原则在实践中被空置。应该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赋予地方一定的考核奖励分配权,即根据基层一线公务员的工作态度、业绩,进行相应的奖励。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也可以设置诸如干事奖、作为奖、热情服务奖等,并把这些奖作为晋升的重要凭证。在物质奖励无法充分满足的时候,至少先在精神上给广大干部多鼓鼓劲,真正让“干与不干不一样”。

素质培养克服“不会为”

影响“为官不为”的一个重要客观因素是,能力不足“不会为”。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是提高党的执政本领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需要系统谋划,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增强干部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优化干部成长路径,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不能预设晋升路线图。

一是更加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采取专业进修、上挂外派、干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精准培育,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积累实践经验。

二是更加注意一般干部的素质培养。基层干部和机关业务干部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治理能力的基础,但现实中这类干部接受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外出考察的机会较少,要像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那样重视基层干部和业务干部的素质培养,开出加强培训锻炼的“清单”。

三是更加注重干部专业化的培养。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现代金融、城乡建设、生态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和“互联网+”、智慧城市等专业类培训,完善干部知识结构,增强专业意识,提高专业化能力。

作者:郭为桂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第5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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