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2020版)》[下称《标准(2020版)》]正式对外公布。与原标准相比,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了住宅、商业等配建指标。
在普通商品住宅方面,144㎡-180㎡(含180㎡)和200㎡以上的两种户型的车位配建指标,原标准和现标准没有变化。不过,70㎡及以下的户型,车位配建指标由1.2车位/户,降低至0.8车位/户;70㎡-144㎡(含144㎡)的户型,配建指标由1.2车位/户,降低至1.0车位/户;180㎡-200㎡(含200㎡)户型的配建指标则有所提高,由1.5车位/户提高至2.0车位/户。
《标准(2020版)》强调,普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总停车位数应满足一户一车位的标准。同时,车位配建指标不得低于配建指标所列下限值。
另外,安置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配建指标与普通商品住宅相同。(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租赁房及公共租赁房的配建指标属于指导性指标,具体指标由保障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标准(2020版)》优化了商业停车配建标准。原来的标准中,零售商业、餐饮娱乐配建指标分别为0.6、1.2车位/100㎡建筑面积,新标准将其合并为一类,配建指标调整为0.8-1.0车位/100㎡建筑面积。
优化行政办公停车配建标准:拥有涉外窗口的行政办公场所,配建指标由2.5降低至2.0车位/100㎡建筑面积;市级行政办公的配建指标,由2.5降低至1.2-1.5车位/100㎡建筑面积;其它行政办公场所,配建指标由0.6提高至0.6-1.2车位/100㎡建筑面积。
《标准(2020版)》还大幅度整体降低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海西晨报记者 曾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