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狱实行封闭式管理。驻监检察官如何了解服刑人员诉求,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6月12日,鼓山地区检察院在福建省榕城监狱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给出了答案。在活动前夕,该院还在监狱内播放相关宣传片,对检察长接访活动进行提前公告。
当天该院检察长郑东来到监狱视频会议室,视频连线监内提审室,以非接触方式亲自接访5名服刑人员申诉,并进行释法说理,对服刑人员提出的财产刑未履行完毕减刑呈报问题等进行答复,实际解决服刑人员诉求。
“我想履行财产刑,但判决书中没有明确的金额,造成履行财产刑存在困难,该怎么办呢?”服刑人员黄某某在接访中问道。
郑东检察长从刑事诉讼程序角度为他作了答疑解惑,告知他应当把这一情况告诉家属,让家属前往鼓山地区检察院控申服务窗口,递交相关材料、说明详细情况。该院检察官受理以后,会进一步查明具体原因,并与法院进行沟通协调。
“目前福州地区,有财产刑判项的服刑人员呈报减刑时会受到一定限制。我要怎么做,减刑才能不受限制?”服刑人员林某某等人也询问。
在查看了服刑人员的判决书以及历次减刑材料后,郑东检察长了解到,服刑人员所犯的是故意伤害罪,同时尚未履行财产刑。
针对这情况,郑东检察长从两方面为他作了释法说理。一方面,对有财产刑判项的服刑人员减刑呈报问题,目前省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商,准备出台一个指导意见,等该意见出台后,他们减刑呈报会更加顺畅;另一方面,郑东检察长从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出发,规劝服刑人员将心比心,想想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情境,引导服刑人员积极履行财产刑。
检察长接访后,服刑人员都表示很有收获,将继续加强学习、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程慧 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