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区检察院:深耕“三个平台”关爱未成年人

蒋锦仕

2020年06月22日21:09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晓雷(化名)是福州台江区一名学生,在校文艺骨干,钢琴十级,各项心理测试均达标,却不慎走上打架斗殴的路子。这是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自去年底开始介入的未成年帮教案例,经过长时间观察辅导,晓雷已经“浪子回头”。

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坚持把改进和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亮点来培育,着力探索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制度规范、方式创新和平台拓展,持续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三个平台”的功能作用,全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先后获得福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福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等6个省、市级荣誉称号。

强化未检职能平台,探索未检办案新模式

早在2013年,为主动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求,台江区检察院率先在福州市检察系统成立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现改为“第五检察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治与双向保护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晓美(化名)是一名“00”后女生,本是花枝招展的年纪,却陷入了痛苦的深渊。去年3月,李某持刀威胁,在台江区某酒店与她发生了二次性关系。事后,晓美向公安机关报案。

李某坚持辩称,双方系自愿行为,但在审查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该说法可疑。为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有效引导侦查取证,要求公安补充侦查证人报警记录及有关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最终法院认定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据统计,2013年以来,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8人,起诉617人,其中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82人,起诉280人。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54人;依法惩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犯罪,起诉强制侮辱、寻衅滋事等犯罪39人;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起诉“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48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涉案人员16人、涉及多个罪名的 “9·6”涉黑专案。

对于未成年人犯法行为,台江区检察院聚焦柔性司法,一手抓教育挽救,制定出台有关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多项机制,依法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捕76人,不诉54人。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72人次,社会调查260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178人次,犯罪记录封存168人,心理疏导542人次;一手抓保护救助,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会签《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实现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以一次、全面询问为原则,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建立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司法救助、亲职教育“五位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等单位协作,提供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先后司法救助未成年被害人7人次,救助金5万元。

打造“检爱驿站”平台,引领精准帮教新思路

小戴本是一名成绩优异的高三学生,却在高考前夕,酒后伙同他人在福州台江区某酒吧附近,持伸缩棍、木棍等随意殴打两名被害人,造成两名被害人轻微伤。

案发后,小戴投案自首,并取得赔偿谅解。检察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小戴具有双重性格,存在偏执、激进、内向等心理问题,通过检察人员和鲲鹏青少年司法社工的专业心理疏导,积累已久的压抑心理得到宣泄,消极情绪逐渐消除。鉴于小戴系在校生、初犯,且具备有效家庭监管、教育条件等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使其顺利参加高考。

早在2012年,台江区检察院便在全省率先将青少年司法社工引入未检工作,与福州市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加强协作,精心打造“检爱驿站”帮教平台,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得到显著提升,成为台江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2017年,全省、全市未检工作会议在台江召开,工作经验得到省、市检察院推广。

台江区检察院作为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委托者和监管者,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提供法律专业指导和工作衔接,与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等进行接触并建立联系,引导青少年司法社工有序开展帮教、救助,对其日常工作进行评估、监督、考核,并结合社工的反馈和考察结果对案件进行独立判断,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青少年司法社工作为受托方,受鲲鹏中心指派,主要针对检察院作出相对不捕、相对不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以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员、心灵辅导师、档案管理员等多种角色参与刑事诉讼活动,进行跟踪帮教、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工作,走出了一条“以检察关怀为主线,以青少年司法社工帮教为中心,多层面协作、全方位互动”的社会化帮教新路子。

整合资源,立体帮教显效果。以“检爱驿站”为支点,不断拓展社会化帮教网络,形成“检察官+青少年司法社工+企业、学校等社会力量”参与的“2+N”帮教模式,建立企业爱心帮教、检校共建、亲子普法、警示教育四个基地,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大框架,实现司法需求与社会资源的有效平衡。2013年以来,统筹开展多形式帮教活动100多场,共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13人,重返校园68人(有14人考上大学),帮助就业19人,经帮教人员均实现“零再犯”,有力推动了社会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

创设“青蕾之洲”平台,培育普法宣传新品牌

两年前,小郭因交友不慎,在福州市台江区某派出所门口,将路边停放的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盗走,并以850元人民币的价格变卖。鉴于系未成年,主动自首,具有悔罪表现等,台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员及时将小郭对接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开展观护帮教。帮教中,让小郭参加“妈妈,给你”母亲节主题亲子甜品DIY活动、“‘烘’享快乐,‘焙’感幸福”青年少年烘焙活动,组织其参加法制夏令营活动,社区公益活动等,同时也组织小郭到省未管所的犯罪教育警示基地参观,并请少年犯现身说法。

随着检察职能不断延伸,台江区检察院在原有实现辖区校园普法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扩大普法覆盖面,联合福州市台江区知行青少年服务中心在上下杭设立“青蕾之洲”普法基地,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共同制作多形式的普法课程,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实践立体化工作格局,培育普法宣传新品牌。

据介绍,线上主要开设“检爱·同行”栏目,探索“互联网+”普法模式。由检察官根据年度热点、时事、重点、特点开展普法,联合丫好小记者在基地设置专属演播厅,录制专题普法课程,通过微信、丫好云学堂、抖音等平台多向传播,同时,借助官方媒体、丫好自媒体及福建省自媒体联盟,在全省乃至全国广泛推广。2020以来,“青蕾之洲”未检工作团队通过原创漫画、“云课堂”、“粉丝群”等形式,利用微信自媒体网络向广大青少年宣传疫情防控、涉疫违法犯罪知识,及时根据热点为青少年普及疫情相关法律法规。

线下则开展“共筑法治梦,不负少年行”主题活动,丰富普法精品。通过普法调查、模拟法庭、检察官职业体验、情景剧表演、法律辩论赛、小小检察官代言人等形式,提升普法效果。就在不久前,首次活动开展丫好小记者“探秘”检察院,邀请丫好小记者参观我院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中心、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等,近距离体验检察工作,向小记者们以案释法,答疑解惑,接受访谈,提升小记者们的法律素养。

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台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仰晗表示:“我院将积极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持续强化未检工作品牌,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加强青少年司法保护,为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台江检察力量。”

(责编:吴舟、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