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贺华锋摄
值此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4日上午9时,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情况。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燕培表示,福建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强化检察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参与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为提升全省禁毒工作成效作出积极贡献。
“这次召开发布会既是落实检察机关禁毒工作责任,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一次很好的机会,同时也通过这样的方式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更好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叶燕培表示。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检察担当,推动形成禁毒工作强大合力
福建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贯彻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的总要求,强化履职作为,统筹部署推动,加强协作联动,最大限度提升禁毒工作整体合力,为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贡献检察力量。
福建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各级检察长的“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进、亲自落实。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多次在全省检察长会议、检察长研讨班上对禁毒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省检察院还将加强禁毒工作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的重点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禁毒工作规划,把禁毒工作作为检察工作重点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检察长负总责、分管检察长直接抓、刑事检察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逐级压实责任,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同部署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各项禁毒工作责任不断走深走细走实。
福建省检察机关聚焦“四个铁一般”标准,适应禁毒工作专业化需求,抓住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契机,从机构、人员、力量等方面配齐配强禁毒专业化队伍,实现毒品类案归口管理,进一步提升禁毒工作专业化水平。
在去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福建省检察院成立第二检察部即重大犯罪检察部,负责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和指导,建立了禁毒专项归口管理、分片挂钩联系指导、犯罪态势定期分析、毒品犯罪课题研究等工作制度机制。今年,检察机关还组建了包括毒品犯罪在内的全省重罪检察人才库,福建省有2名毒品类案办理专家人才入选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库。
在此基础上,福建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检察机关成立毒品犯罪案件专业办案团队,实行毒品犯罪类案专办精办,开展毒品犯罪证据审查业务研修,举办毒品犯罪检察实务培训班,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毒品犯罪专业办案能力。
福建省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进一步加强公检法机关在禁毒工作中的沟通、协作、配合,坚持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公检法联合会商机制,定期通报禁毒工作情况和重特大毒品犯罪查办情况,研究解决毒品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协调解决毒品犯罪关联案件管辖问题,福州、漳州、莆田等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疑难毒品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机制,泉州、三明、宁德等地组织公检法联合培训或互相派员授课,加强沟通交流,消除执法分歧,进一步提升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
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形成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
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禁毒两打两控”、“飓风肃毒”系列会战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4375件5465人,起诉6978件9181 人,毒品犯罪起诉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福建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重特大毒品犯罪,全力配合打好毒品贩运查缉、涉麻制毒围剿、网络涉毒清查、吸毒人员查控、制毒物品管制、在逃毒贩缉捕、涉毒资产追缴“七大攻坚战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毒黑恶交织的犯罪团伙,依法严惩大宗毒品犯罪和源头性毒品犯罪,保持对毒品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
各级检察院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2018年以来,福州市检察院依法起诉涉嫌走私550多千克海洛因、470多千克氯胺酮的钟某某等7人走私毒品案;南平市检察院依法起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嫌制造毒品593.25千克的赖某某等人制造毒品等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4450件5968人,经法院审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50人,有效震慑毒品犯罪分子。
为实现深挖细查提升打击成效,福建省检察机关注重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牢牢抓住毒品、毒资两条走向,“三查三看”精准打击。“三查三看”即:与案件有关的人必查,看是否构成犯罪;与案件相关的事必查,看是否存在案中案;有疑点必查,看有无深挖的必要。
通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确保“不纵不漏”,扩大打击成果,提升打击成效。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追捕遗漏同案犯108人,追诉遗漏同案犯123人,追诉遗漏罪行346件次。如,龙岩市检察院、武平县检察院在办理赵某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时,对在逃、另案处理以及其他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涉案人员进行跟踪监督,发现涉案的陆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并追加起诉,陆某某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与此同时,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探索毒品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合理适度从宽处理和精准明确的量刑建议,有效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团伙,提升毒品犯罪案件服判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134件3738人,提出量刑建议3358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967人,其中仅472人提出上诉,服判率达86.33%。
福建省检察机关推进侦查人员、证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加强证据合法性证明活动。三明市检察院建立疑难毒品案件专家征询机制,漳州市检察机关在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推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加强指控犯罪力度,确保毒品犯罪案件打击成效。
突出监督主责主业,以监督促规范立公信
福建省省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提升监督成效。
该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批捕后跟踪指导、做好退回补查解释说明、补充侦查提纲入卷等制度、机制,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夯实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基础。同时,主动前移侦查活动监督关口,及时监督纠正毒品犯罪案件物证提取程序不规范、见证人不适格等常见违法行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达不到起诉标准的依法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侦查14件,审查过程中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进行补正解释805件,启动非法证据调查14件,监督纠正13件,依法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毒品犯罪案件作出存疑不捕633人、存疑不诉8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问题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84件次,依法发出监督规范刑事诉讼违法的检察建议32件次。
福建省检察机关强化审判监督,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裁判结果审查,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法律适用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统一司法认识,巩固打击毒品犯罪成果。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19件,法院审结采纳抗诉意见改判9件、发回重审2件。如,福州市检察院在精准抗诉上下功夫,针对唐某某贩卖毒品案被大量删减毒品数量导致量刑畸轻问题,依法提出抗诉,抗诉意见被采纳,被告人刑期从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改判为十五年。
此外,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还建立办案数据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对毒品犯罪等类案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核查异常数据,形成综合研判报告,及时发现各地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指导下级院强化监督。2019年针对福建省某地区存在毒品案件异常数据进行核查,督促剖析原因、采取对策,并就此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份,推动整改提升毒品案件办案质量,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延伸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毒品犯罪问题有效整治
福建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从提升毒品犯罪治理体系的新要求出发,配合党委政府,主动参与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努力为构建全覆盖毒品犯罪预防教育体系、筑牢抵御毒品犯罪坚实防线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福建省检察机关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主动献计献策,加强毒品犯罪调研工作,及时研判毒品犯罪动态,掌握新特点、新问题,积极向高检院和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毒品犯罪问题科学、全面、系统治理。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近两年多次开展毒品犯罪相关专题调研,对提升办案质量、统一法律适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等向高检院提出意见建议,2019年专题调研利用快递寄递毒品问题,提出落实快递用户实名制、加强快递企业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抓好快递人员培训等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严密的禁毒防控网络。
三明市检察院主动开展毒品犯罪问题社会调查,加强与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交流合作,邀请禁毒专家交流意见,向党委政府提出禁毒对策建议;龙岩市检察院和新罗区检察院积极落实重点地区挂钩联系责任,分别对各自挂钩的涉麻制毒重点整治乡镇长汀南山镇、新罗区红坊镇开展专项督导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存在问题精准指导、督促整改,推动重点地区切实履行禁毒职责,确保涉麻制毒整治取得实效。
针对毒品犯罪中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2018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分析原因,依法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18份,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助推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
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多起私人诊所违规向吸毒人员超剂量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问题,经福州市检察院牵头综合分析有关类案情况,依法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整治的检察建议,推动开展福州市范围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特殊药品的专项检查工作,实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效果。
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在办理范某某贩卖毒品案、阮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中,发现涉案企业存在非法聘用外国员工问题,调查了解到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巡查检查不到位、网格化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问题整改,防止发生类似情形。
福建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特色,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禁毒宣传作为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的重要板块,利用检察开放日、毒品犯罪案件庭审观摩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推进“全网覆盖、全时响应、全频表达”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一网两微八端”新媒体矩阵,建立富有检察特色的禁毒宣传阵地。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推动“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建设,开展校园禁毒教育巡讲,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毒品犯罪庭审观摩,编发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微信、微博、短视频作品,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典型案例发布也是检察机关法治宣传的重要手段。24日发布会还发布了5个毒品犯罪典型案件,主要选择了跨省贩运毒品、邮寄毒品等类型毒品案件,从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刑事抗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体现检察机关在惩治毒品犯罪中强化主导责任。这些典型案件的发布,旨在传递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引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同时也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和社会辐射作用,增强全民禁毒意识。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今年,省禁毒委专门出台禁毒工作三年规划,组织实施为期三年的福建省全民禁毒工程。”叶燕培表示,“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全民禁毒工程的‘五升五降’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打击、法律监督、综合治理同时发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推进福建省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涉毒风险,坚决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做出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