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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 助力实现金融纠纷源头治理

2021年09月13日11:25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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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9月13日电 (余乃鎏)12日,厦门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揭牌成立。这个“府院协同”的金融调解组织,旨在有效化解厦门金融领域出现的各种纠纷,着力实现金融纠纷源头治理,促进该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调解中心主管单位是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提供指导,并由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发起。各方共同打造以调解中心为平台的多元协同调解机制,多方联动构建“调诉一体”模式,最大程度实现金融纠纷的源头治理,优化厦门营商环境,助力该市金融强市、法治强市建设。

揭牌仪式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厦门金融监管局、思明区人民法院等六家单位签署了《厦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

厦门市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调解中心的设立,补齐了厦门金融纠纷“调裁诉一体化”的最后一块“拼图”,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与合力,实现金融风险的早发现、共监管和快处置。

据悉,调解中心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聚焦金融领域纠纷源头治理、矛盾诉前化解,是政府主导、司法引领、专业高效、公平公正的金融纠纷调解平台组织,致力于成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创新载体、重要调解智库、重要宣传阵地。

值得一提的是,该调解中心具有“三共”特色。一是共建,即坚持政府主导、司法引领、行业协会运营、市场主体参与的有序治理格局,发挥主管部门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各协同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司法功能完善、金融监管有力、纠纷化解高效的金融法治体系。二是共治,即本着府院协同、社会合作的原则成立,充分挖掘金融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发挥行业自治、行业服务功能,调动市场化主体参与调解意愿,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元纠纷解决需求。三是共享,即遵循“独立、自愿、公平、有效”的原则,致力于以高效、专业、中立的调解方式解决金融消费者与金融组织之间的金融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治理效果。

厦门中院院长谢开红在致辞时表示,作为全国首家府院协同的金融调解组织,调解中心未来将成为厦门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的重要补充力量。今后,该市两级法院将以“改革再出发”、助力全面提升调解中心的建设格局,以协同再深化、持续强化金融司法的引领保障,以融合再发展、着力打造高水平调解队伍,进而有效促进调解中心建设并取得实效。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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