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漳州12月2日電(蘇海森)12月1日,漳州市通報,將嚴格實行信用懲戒制度,加大對涉海非法採砂違法、失信人員的信用懲戒,對近年來被立案查處的涉海非法採砂案件主要責任人,通過法定程序上報國家信用懲戒平台實行信用懲戒。
通報稱,為嚴厲打擊當前轄區船舶涉海非法採運砂等違法行為,堅決遏制船舶事故的多發勢頭,嚴防發生重大海上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漳州市從今年10月起至2021年9月在全市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涉海非法採(運)砂船舶綜合治理行動。
此次綜合治理行動對涉海非法採(運)砂船實行“一船一策,限時清零”的挂牌督辦制度,與漳州市“嚴厲打擊海域非法違法採砂”“長期逃避海事監管船舶整治”“內河船舶涉海運輸整治”等專項行動有機結合,實行“部門聯動、聯合執法、挂圖作戰、一船一策、綜合治理”,交通運輸、海事、海警、自然資源、公安、海洋漁業等部門加強協作,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違法共查”機制,分為“調查摸底、召回整治、集中攻堅、鞏固提升”四個階段。
通報稱,漳州市將聚焦“船、人、砂”,三管齊下,綜合施策,確保實現涉海非法採(運)砂船舶徹底清零目標。要管住“船”,嚴查船舶挂靠行為,實施船舶召回檢查和違法船舶集中扣押,嚴控內河船舶出海,依法從快從嚴從重處罰。要管住“人”,尤其是涉海非法採(運)砂船舶主要從業人員、相關責任人以及非法採(運)砂行為背后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要管住“砂”,嚴禁一切非法運輸、儲存、銷售、使用海砂等行為。
在管住“人”方面,具體舉措除了嚴格實行信用懲戒制度,還有對從事涉海非法採(運)砂涉嫌犯罪的主要從業人員以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嚴懲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阻礙執行職務的相關組織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嚴厲查處涉海非法採(運)砂行為的黑惡勢力﹔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涉海非法採(運)砂行為。
據悉,今年以來,通過採取全面排查摸底、廣泛宣傳發動、開展專項整治、強化聯合執法等手段,漳州市內河船舶涉海運輸和非法採砂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整治期間,漳州市暫停全市1000噸以上的內河船舶登記,辦理船舶注銷業務的散貨船173艘(其中注銷並轉籍至其他地市登記散貨船68艘),目前現有登記的內河散貨船舶共123艘(包括廈門市登記在漳州市51艘),同比下降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