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巡回檢察組如何維護人民的正義?福建檢察機關“交答卷”

2021年01月19日16:34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人民網福州1月19日電 (呂春榮)不久前,以巡回檢察制度為背景的電視劇《巡回檢察組》熱播,隨之巡回檢察工作以及掃黑除惡“打傘破網”等工作進入公眾視野。那麼,“現實版”巡回檢察組是如何開展工作的?19日,福建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檢察機關開展巡回檢察和參與掃黑除惡“打傘破網”的工作情況。

據了解,2020年,福建全省檢察機關共對省內監獄開展巡回檢察15次,發現並監督整改各類問題227個,對26個看守所開展巡回檢察,發現並監督整改各類問題212個﹔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39件42人,其中查處司法工作人員涉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24件25人。此外,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積極探索與創新巡回檢察工作相關舉措和制度,制定出台相關領域省級規范性文件6件,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予以轉發全國。

何謂“巡回檢察”?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高揚捷在發布會上介紹,2018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實行派駐檢察和巡回檢察相結合的監獄檢察改革。與日常派駐監獄、看守所等監管場所的派駐檢察不同的是,巡回檢察是不定期檢察、不固定人員、不固定場所,強調加強對監獄、看守所的刑罰執行、教育改造和監管執法等活動的監督,在注重糾正違法的同時,還注重檢察機關內部的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從而有效避免檢察人員因熟生腐、因熟生懶等問題,進一步增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實效。

如何突出強化監管場所巡回檢察監督質效?高揚捷介紹,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創新開展“非接觸式”巡回檢察﹔同時,全面深化監獄巡回檢察改革﹔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監督理念。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還會同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檢察院紀檢組,開展減假暫和判實刑未交付執行專題調研,整治“頑瘴痼疾”。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減假暫專項執法檢查活動,重點針對假釋、長期“保外就醫”、三類罪犯等9類案件,從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開展全方位監督,切實防范“紙面服刑”。2020年,全省檢察機關共監督收監執行審前未羈押判實刑未交付執行罪犯、撤銷緩刑、假釋罪犯以及暫予監外執行情形消失罪犯1031名。

如何開展掃黑除惡“打傘破網”?據介紹,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會同省紀委監委共同建立嚴懲司法工作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的四項協作機制,實現福建省檢察機關與各級紀委監委在“打傘破網”工作上線索雙向移送、案件協同攻堅、一線聯合督導、常態會商協作﹔持續強化檢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履職作為,協調省掃黑辦將專項斗爭辦案中發現的14類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的案件線索移送檢察機關﹔推動福建省《關於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管理內部協作辦法(試行)》落地落細,明確三級檢察機關內部加強辦案協作的五項機制﹔建立所有線索統一報備省檢察院、重點線索省檢察院統管制度,完善案件線索的發現、移送、審查、反饋機制,形成一體化辦案工作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已建設全省檢察機關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二級偵查人才庫,全省共37名偵查人才入選,其中6名偵查人才入選全國檢察機關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一級偵查人才庫,為檢察機關參與掃黑除惡“打傘破網”提供堅實人才支撐。

(責編:陳楚楚、鐘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