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協委員許永東。人民網 王銑 攝
人民網福州1月23日電 (陳歡歡、蘭志飛、詹偉業)福建是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生態資源是福建最寶貴的資源,生態優勢是福建最具競爭力的優勢。參加福建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福建省政協委員、福建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副會長許永東建議:在福建設立生態環境法院,集中二審生態環境案件。
許永東指出,生態環境案件具有高度復合性、專業性、技術性,但目前福建生態環境案件主要依托行政區劃在各縣市區范圍內分別設置審判機構,各自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急需系統保護、全局保護、集中保護,來推動生態紅線的有效管控、生態防控的統一部署、生態修復的綜合布局。
許永東以閩江跨流域生態環境案件為例說明,閩江流經福建三明、南平、寧德、福州,發生在閩江流域的生態環境案件往往超出本行政區域,這時司法審判措施就難以在其他行政區域產生效果。
他建議,設立生態環境法院,並且是中級法院架構,同時保留目前在各個基層設立的生態環境審判庭。如此一來,在基層生態環境審判庭審理的案件可以集中到生態環境法院進行二審。生態環境法院可以統一審理涉及生態環境類的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
他認為,生態環境法院的設立,讓全省生態環境案件擁有統一審判標准、統一應用司法措施,有利於從全省角度考量生態環境修復及賠償等問題,幫助從源頭上解決環境污染和破壞問題,助力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