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不少人選擇網購一些物品,而騙子也已在各類網站上布下陷阱,守“網”待兔。2月7日,漳州市反詐騙中心接到兩起詐騙案件,兩名受害人網購遭遇“貨款已付,卻未見對方發貨”的騙局。
當天,薌城區邱某報警稱,2月6日下午,其想為自己購買一部手機,便通過微博搜索“手機攻略測評”,無意間看到一微博賬號發布二手iphone12手機轉讓的信息。邱某通過微博私信,相聊甚歡,聽信對方“手機質量又好,價格又便宜”的說辭后下單。之后對方向邱某提供一個虛假的順豐單號,並讓邱某通過微信向其轉賬以支付貨款。邱某一一照辦,而對方在收到“貨款”后隨即將邱某的微博、微信拉黑。邱某意識受騙,轉出的4600元打了水漂。
類似的騙局還發生在漳州台商投資區的吳某身上。據吳某介紹,其在“1688”網站上購買電腦CPU處理器,約定好價格后,網店客服人員稱需要私下付款,吳某便通過某個具有可轉賬功能的社交平台向客服轉賬付款,對方收到轉賬后,不但沒有如期發貨,還將吳某拉黑。發現8180元貨款有去無回后的吳某急忙報警求助。
警方提醒:1、廣大市民在網購的同時,要樹立牢固的防騙意識,明辨真偽。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如賣家商品遠遠低於市場價格,就要加倍小心,切莫貪圖便宜。2、網購要到正規的、官方的網站上進行,堅持使用正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貨款或選擇貨到付款方式,不要輕信私下付款等說辭,切勿給指定賬戶直接匯款或轉賬,若發現對方行為可疑,果斷終止交易。3、建議在網購中養成保留對方信息的習慣,如遇詐騙請及時撥打110或至派出所報警,將相關信息准確提供給警方,尋求警方幫助。(記者 庄文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