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廈門2月23日電 (張萌)近日,福建廈門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進一步鼓勵和支持台灣青年來廈實習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對台灣青年(指18-45周歲的台灣同胞,下同)在廈門實習、就業、創業、生活便利以及青創基地建設等多個方面加強鼓勵和支持力度,企事業主體參評廈門市級台灣青年就業基地、參評福建省級台灣青年實習實訓基地,獲評單位最高均可獲得一次性20萬元獎勵。
在廈門企事業單位每年給台青提供一定比例的定向就業職位
為促進台灣青年在廈門就業,《措施》明確,推動在廈門企事業單位開展面向台灣青年的定向招聘,或在招聘中按規定給予台灣青年適當政策傾斜。鼓勵在廈門國有企業、銀行、醫院、學校、商協會、民營企業、台資企業、青創基地等每年給台灣青年提供一定比例的定向就業職位。同時,參照台灣醫師在大陸短期執業的准入規范,簡化台灣專業人才在廈門申請從業資格和取得執業資格的程序,並鼓勵台灣青年在大陸參考參評專業技術資格,推動更多台灣專業人士取得執業資格並在當地注冊執業。
根據《措施》,對於吸納就業滿一年的台灣青年15人以上的企事業主體(單一法人企事業主體,不包括園區型主體),可以參評廈門市級台灣青年就業基地,獲評單位將由廈門市級財政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此外,為深化廈台“校企”“校產”“校地”合作辦學機制,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或青創基地集中招募台灣青年來廈門實習,支持提供台灣青年實習崗位的企事業單位參評福建省級台灣青年實習實訓基地,獲評單位將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台青好項目有望獲5-15萬元創業啟動扶持資金
《措施》中明確,在對台灣青年創業項目的科技含量、規模、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方面進行評審后,將視情給予5-15萬元創業啟動扶持資金。支持台灣青年以獨資、合資或合伙等形式創辦企業。鼓勵當地商協會、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積極與台灣青年創辦企業對接交流、共謀發展。青創基地根據自身條件為台灣青年創業提供辦公場所、廠房、門面等必要場地,自經營之日起3年內給予租金補貼。
同時,支持青創基地設立創業輔導機構,為台灣青年創業提供項目對接、辦公場所、資金扶持、貸款融資等服務。並鼓勵當地商業銀行為台灣青年創辦的企業提供信貸服務﹔支持社會資金依法成立創業投資基金,為台灣青年創業提供各類投融資服務。
符合高層次人才政策規定情形的台青,按就高原則享受住房補貼
為給台灣青年在廈門生活提供便利,《措施》支持有條件的青創基地設立人才公寓﹔對入駐創業基地自行租房的台灣青年,可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房補貼,補貼標准不超過2000元/月。同時,符合條件的台灣青年可按規定申請廈門市級公共租賃住房,並鼓勵和支持台灣青年在當地購房,符合高層次人才政策規定情形的台灣青年,按就高原則享受相關住房補貼、補助政策。此外,在子女就學方面,台灣青年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並鼓勵在廈門大中專院校招收台灣學生,該市財政將按每個台灣學生每年1000元的標准補助給所在院校。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公布的《措施》支持台灣青年參與評選在閩優秀台灣人才、廈門市“雙百計劃”、台灣特聘專家、台灣特聘專業人才等省市各類高層次人才。若台灣青年在當地創業,本人及所聘用的台灣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同等享受用人單位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並將為入駐青創基地的台灣青年提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和工傷等保險服務,為未參保的台灣青年在廈門就醫后回台報銷醫療費用提供便利。對台灣青年從境外運抵廈門的必要生產設備和生活必需品,可按規定予以通關便利等支持。
據悉,《措施》有效期5年,有關配套申報辦法將由廈門市台港澳辦等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