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a,你整大A干嗎?”“你都學了些什麼?”這類父母“咆哮式”輔導孩子作業的網絡視頻,戳中了不少家長的痛點。今年全國兩會,有代表委員提議,要為家庭教育立法破解這些問題。
作為孩子的撫養人和監護者,父母的確有責任與義務管教孩子。但如何科學管教,涉及對未成年孩子的權利尊重和尊嚴保護。動輒對孩子咆哮、責罵,屬語言暴力。
人們常常用“愛”界定教育的含義。“教育技巧的全部奧秘也就在於如何愛護兒童。”“教育是一棵樹搖動一棵樹,一朵雲推動一朵雲,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個中的潛移默化、潤物無聲、循序漸進等疏導引領寓意不言而喻。“咆哮式”育兒有違教育的原則和本義。
一些家長習慣於“咆哮式”育兒,緣於受“恨鐵不成鋼”等急功近利思維的影響。表面看似乎是“鎮”住了孩子,但孩子內心的不明白、不服氣卻並未得到疏解,久而久之就會產生負面效應。
矯正“咆哮式”育兒,就當打破家長的認知誤區,控制不良情緒。要通過包括法治約束、社會干預和家教培訓等多項舉措,提高為人父母者的法律意識和家教水平。尤其是要立法規范家庭教育行為,厘清是非界限,讓父母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張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