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場監管局發布“直播帶貨避坑指南”:切勿沖動購物,發現質量問題及時維權

2021年03月15日16:50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人民網福州3月15日電 (呂春榮、林毓彥)虛假宣傳、刷單炒信、貨不對板……近年來,直播帶貨風頭日盛,但與此同時,直播帶貨亂象頻發。消費者該如何“避坑”?日前,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直播帶貨避坑指南”,提醒“堅持理性消費,不要隻出於對主播個人的喜歡和信任而沖動購物”“到貨后及時查驗商品,查看標簽標識,發現質量問題及時維權”等。

3月12日,福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主題為“‘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新聞發布會,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外通報了福州市2020年消費者維權工作情況。

發布會上,針對有記者提問“在直播購物中遭遇貨不對板等問題,消費者該如何維權”,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四級調研員何春陽對此回應稱,“直播帶貨”又稱“網絡直播營銷”,在給消費者帶來直觀消費感受的同時,也隨之產生了一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比如,虛假宣傳、刷單炒信、銷售假冒偽劣和違禁產品、退換貨難、誘導場外交易,等等。這些違法行為,嚴重影響了直播行業高質量發展,侵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他指出,為規范福州網絡直播營銷行業市場秩序,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壓實網絡直播各方法律責任,嚴格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去年福州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受理相關投訴舉報74件、咨詢30件,全部辦結。

“對直播帶貨,我們也做了一個消費提示。”何春陽提醒,消費者進行直播購物時,建議盡量選擇規模較大、信譽度高的直播平台,仔細辨別商品品牌、品名和產地等關鍵信息,謹防虛假宣傳、貨不對版,涉及生命健康的商品要慎重購買﹔堅持理性消費,注意保持清醒,不要隻出於對主播個人的喜歡和信任而沖動購物﹔注意保存相關的原始記錄,留存直播時的廣告宣傳、商家承諾、聊天記錄,保留支付憑証和物流信息,避免使用個人轉賬等場外支付方式﹔到貨后及時查驗商品,查看標簽標識,發現質量問題及時維權。

此外,他還提醒,如果消費者在直播購物中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發現違法行為,可以通過“12315”向商品經營者實際經營地或網絡平台住所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也可以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進行投訴﹔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責編:吳舟、鐘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