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4月8日電 據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開的處罰信息顯示,今年一季度,因貸款資金被挪用、放款審核不嚴格等問題,興業銀行6家分行相繼被罰,罰款金額共計268萬元,並有多名責任人受到警告處罰。詳情如下:
據福建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閩銀保監罰決字〔2021〕15號),因違規發放個人商業用房貸款,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對興業銀行福州倉山萬達支行處以20萬元罰款。
據北京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京銀保監罰決字〔2021〕5號),因違規轉嫁押品評估費,中國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責令興業銀行北京分行改正,並給予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廖翼、李吉峰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據晉中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銀保監罰決字〔2021〕10號),因票據貼現業務違規,中國銀保監會晉中銀保監分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晉中分行罰款20萬元﹔對趙桂竹、榮改艷警告。
據四川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川銀保監罰決字〔2021〕1號),因貸前調查嚴重失職,違反受托支付規定以貸轉存﹔貸款資金被挪用﹔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市等嚴重違法審慎經營規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溫江支行處以罰款人民幣50萬元。
據宿遷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宿銀保監罰決字〔2021〕4號),因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遷分行房地產開發貸款放款審核不嚴格,部分貸款資金回流企業集團有關賬戶負直接管理責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宿遷監管分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遷分行警告並處以人民幣50萬元罰款。
據宿遷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宿銀保監罰決字〔2021〕3號),因房地產開發貸款放款審核不嚴格,部分貸款資金回流企業集團有關賬戶,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宿遷監管分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遷分行處以人民幣30萬元罰款。
據馬鞍山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馬銀保監罰決字〔2020〕18號),因當事人馬勇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行營業部負責人,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行違規銷售理財產品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馬鞍山監管分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行馬勇給予警告處罰決定。
據馬鞍山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馬銀保監罰決字〔2020〕17號),因當事人田偉時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行風險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行違規轉嫁抵押評估費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馬鞍山監管分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行田偉給予警告處罰決定。
據馬鞍山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馬銀保監罰決字〔2020〕16號),因違規轉嫁抵押評估費、違規銷售理財產品,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馬鞍山監管分局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行處以人民幣48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