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執行庭原庭長孫亦閩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21年05月15日11:50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截圖

據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執行庭原庭長孫亦閩(副廳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亦閩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長期擔任審判機關重要職務,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知法犯法,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錢款。

孫亦閩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鑒於孫亦閩能夠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好,主動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孫亦閩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孫亦閩簡歷

孫亦閩,男,漢族,1955年5月出生,山東招遠人(福建福州出生),大學學歷,1972年6月參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2年6月至1979年9月,福建省三明鋼鐵廠工人﹔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在福建師范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三明職業大學教師﹔

1984年6月至1995年6月,歷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院長辦秘書、副科級助理審判員、正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5年6月至1998年4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處級審判員﹔

1998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副庭長、審判員﹔

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2年5月至2011年9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審判員﹔

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審判員﹔

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執行局負責人﹔

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副廳級)、執行庭庭長﹔

2015年6月退休。 

(責編:吳舟、鐘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