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5月18日電 (蘇海森)近日,福建省以2021年第一號總河湖長令發布《2021年福建省河湖長制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指出要加強河湖治理保護,不斷提升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動河湖長制從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打造“安全、健康、美麗、繁榮”的八閩幸福河。
《要點》提出,到2021年底,福建省水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12條主要流域Ⅰ-Ⅲ類水質佔比穩定在96%以上(其中Ⅰ-Ⅱ類穩定在60%以上),小流域Ⅰ-Ⅲ類水質佔比保持在92%以上,“牛奶溪”和劣Ⅴ類水質整治成效進一步鞏固,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用水總量控制在185億立方米以內,萬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1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6立方米以內,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6以上,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市縣生活污水處理率達94%,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92%以上,化肥農藥使用量比上年減少2%以上,水土流失率降至7.5%以下,森林覆蓋率達66.8%。
為實現上述目標,《要點》提出將從持續提升河湖治理成效,打響“深入推進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著力打造全流域生態治理樣板﹔推進九龍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提升流域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整治,著力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三大治理攻堅戰。開展“水電站生態改造、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飲水安全整治、河湖‘清四亂’”四大鞏固提升工程。深化“工業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治理、小流域生態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五大協同治理行動。
《要點》強調,在精細監管上要持續提升河湖保護能力,強化水資源管理,加強流域環境保護,推動生態保護修復,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持續提升河湖長治水平,完善責任落實機制、流域協同機制、公眾參與機制、長效運行機制﹔在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跟蹤調度、嚴格考核目標三個方面發力,以釘釘子精神推動全面推行河湖長制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