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家庭病床服務有了統一收費政策

2021年05月25日15:39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據福建省醫保局消息,福建省家庭病床服務已於5月1日起實行全省統一收費政策。此舉將進一步減輕患者的就醫負擔。

福建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家庭病床作為醫院住院服務的延伸,享受和住院同樣的醫保報銷待遇,相當於把醫院的病床“建”在家裡,患者在家裡“住院”。相較於住院治療,家庭病床在方便家屬照料的同時,可有效降低交通、床位等費用,減輕患者家庭經濟負擔。該負責人表示,發展家庭病床服務適合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形勢要求,方便老年人、殘疾人、慢性病等患者獲得連續性醫療服務,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的有效方法,有助於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走入社區,走進家庭,不斷滿足居民醫療服務需求。同時,這也是今年福建省醫保局“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舉措。

據了解,家庭病床服務是指對需要連續治療,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動不便,到醫療機構就診確有困難,需依靠醫務人員上門服務的患者,在其家中設立病床,由指定醫務人員定期查床、治療、護理以及康復,並在特定病例上記錄服務過程的一種衛生服務形式。

根據福建省醫保局會同省衛健委印發的《關於規范家庭病床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家庭病床服務收費項目主要包括建床費和巡診費,收費方式分為按項目收費和按服務包收費,由患者自願選擇其中一種收費方式,滿足家庭病床建床對象不同形式的收費需求。

在按項目收費方式中,每3個月為一次建床周期,每次收取建床費100元﹔巡診費收費標准為每人次50元,同一天多名醫務人員上門巡診或同一名醫務人員重復上門巡診的,收費標准最高不超過100元。此外,福建省級機關醫院(福建省級機關醫院互聯網醫院)已開展遠程家庭病床巡診試點,每次遠程巡診收費40元。

家庭病床服務包以3個月為一次建床周期收費,每次收費1850元,包含建床對象在3個月建床周期內發生的建床費、巡診費,以及疾病診斷必需檢測服務等醫療費用。患者在建床期間因病情發生變化退出家庭病床的,按實際發生的項目收費,即建床費100元,巡診費每人次50元。

按照上述《通知》規定,參保人員長期臥床不起、行動不便,屬於中風癱瘓康復期、惡性腫瘤晚期、骨折需要進行牽引和臥床治療,以及符合住院條件的70歲以上高齡老人因特殊情況需設立家庭病床的,基本醫保按相關規定支付。其中,家庭病床建床費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巡診費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20%。家庭病床每個建床周期視作一次住院,每個建床周期醫保支付時限不超過3個月,每個年度醫保支付次數原則上限於2次以內,符合建床條件的參保患者所產生的屬於醫保目錄范圍的家庭病床服務醫療費用,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執行現行醫保住院支付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條件患者的生活照護等服務費用、醫保支付政策范圍外的費用,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設置家庭病床期間,除急診搶救除外,參保患者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林金鳳)

(責編:吳舟、鐘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