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7日下午召開的福州市教育局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2021年福州市中考招生將調整定向生政策和加分照顧政策。
對於定向生,新政策規定:2021年,在第一次統招生第一志願最低投檔線下35分以內,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按第一志願1A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定向生。2022年保持35分不變,2023年起定向生錄取降分幅度至少不低於40分,並逐年加大降分幅度,具體以當年公告為准。2021年,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區)、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學、福州八中、福建師大附中、福州高級中學、長樂一中等9所優質普高學校按當年向福州市區招收普高普通班計劃總數的50%作為定向生指標。福州屏東中學、福州第十八中學、福州外國語學校、福建師大第二附屬中學等4所一級達標學校按當年向福州市區招收普高普通班計劃總數的20%作為定向生指標。2024年起,定向生指標比例將進行動態調整,具體以當年公告為准。
對於加分照顧規定,新政策取消了“中國台灣戶籍考生第一志願1A報考福州二中台生班,享受10分照顧”“港、澳、台灣同胞,市級(指設區市,下同)以上的勞模、道德模范及‘身邊好人’的子女,具備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台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顧”等條款。將“戶口在本市的中國台灣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顧”調整為“台灣省籍考生(含台灣戶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顧”。
此外,新政策縮小了少數民族享受加分照顧的對象范圍,僅限戶口(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連江縣小滄鄉、羅源縣霍口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的少數民族考生享受加分照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顧。
從2026年起,取消所有少數民族考生的中考加分政策。
此外,新增加“公安英模子女,享受10分照顧”的規定。(記者 庄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