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5月29日電 (蘇海森)近日,福建省水利廳出台方案,將重點從三大方面,分四個階段,專項開展整治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方案提出,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工程建設方面、責任和制度落實方面、群眾反映問題處理情況。
工程建設方面,即是否針對群眾反映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制定解決方案,納入年度投資計劃,落實建設資金,扎實推進工程建設﹔是否存在下達投資計劃的工程未實施,或未按照批復內容全面完成建設任務,成為半截子工程﹔是否存在工程建成但未實現通水,導致群眾沒水喝等情況。
責任和制度落實方面,即是否落實飲水安全保障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主管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的運行管理責任等“三個責任”﹔是否建立合理水價和水費計收機制﹔是否存在供水設施失修失管等問題﹔工程發生故障維修是否及時。
群眾反映問題處理情況,即是否設立農村飲水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有關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和服務方面的投訴和舉報是否得到及時受理﹔是否建立相應工作台賬,是否及時推動解決。
方案還指出,專項整治將按照准備階段(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排查階段(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階段(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驗收階段(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有序推進,並要求各地要強化組織領導、改進工作作風、統籌資金安排、強化工作督導,進一步壓實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責任,補齊農村供水設施工程短板,健全工程運行管護機制,鞏固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確保整治取得成效,不斷提升群眾在用水方面的滿意度和獲得感。